很快,几人就找到了发出声音的地方。
几人蹲在树丛后,看着不远处那个一直在小声惨叫着,却拖着一个人的黑色野狗,不禁有些意外。
五人中那个黑发褐瞳的男子见那条黑色野狗拖着的人也是黑发,并且那人露出来的皮肤也是黄色的,顿时有了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于是他毫不犹豫,拉弓瞄准,咻的一声,一根箭矢就射了出去。
箭矢上带着淡淡的金色光芒,几乎扎眼之间,就到了那条野狗身前,然后毫无意外的,箭矢直接命中了那只野狗的后腰,并且从它的身上穿了过去。
野狗吃痛,张嘴惨叫一声,然后就倒了下去,抽搐了几下后,就身死当场。
黑发男子不经允许的出手,引得几人有些不悦,一个扎着小辫子,体型干瘦的男子看向黑发男子,低声呵斥道:“你做什么?为什么突然出手?”
黑发男子瞟了那人一眼,然后从树丛后走了出来,小跑着向那一人一狗跑去。
他们是来山里打猎的,而且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山中有不少野狗,而且它们大多都成群行动,他们都知道。
这只野狗单独行动,获取到猎物以后没有直接吃掉,而是拖着猎物走。
根据经验,这只野狗很有可能是将猎物拖回去,所以他们直要跟在这只野狗后边,就能找到野狗窝,那样就能将野狗们一网打尽。
所以,众人才没有出手。
而黑发男子出手杀了野狗,并不是因为野狗的猎物是人,而是因为那人是黑头发黄皮肤。
要知道,这里是北美洲的一处森林,在这里,几乎遇不到黄种人。
同为黄种人,黑发男子不想见到和自己一样的人死了还落不了一个全尸,所以,黑发男子才果断出手,射杀那只野狗。
黑发男子跑到那人身边,见到那人身上破破烂烂的皮甲,以及那些恐怖的伤口,叹了口气。
伸手将地上的尸体翻了过来,黑发男子微微一愣,他以为这尸体是个女子,没想到却是个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