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暗藏祸机

唐朝因为各方面原因,是历史上诗歌最为盛行的一个时代,甚至在街上的小贩都能随口吟两句诗。

也正是这个原因,诗歌才会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出现在唐朝。

但是作为一个穿越过来,又精通古文化的上官流霆来说,这应该是最好的白吃白住的方式。

当然不必辛苦每天自己作诗,只需要把731年以后的诗词随便拿几首给安禄山就可以了。

每次安禄山看到这些艳绝千古的诗词歌赋,都会对上官赞不绝口,他小心翼翼双手捧着墨宝,点头哈腰道:“贵重了,贵重了,已经超出应给的部分很多了。”

而他越是这样,上官越是觉得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过用诗歌去支付房费,倒是给小巫省去了不少金银之物。

小巫身上有个聚宝盆,大概的作用跟金毛鸡的绿铜盆差不多,用来装载各种宝物。

有一次小巫倒出来过,里面除了各种神华缭绕的至宝之外,还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珠翠首饰。

小巫对至宝什么的自然是爱护有加,但她也喜欢寻常女子所喜欢的极品珠宝,尤其喜欢繁复至极的工艺,类似镂金、点翠、精细雕刻之类的,并且越闪亮她越喜欢。

“小贼你来看,这是汉代的九凤点翠镂金女冠,这样精细的技艺,可是连我们巫家的炼器师都未必能做出来呢!”

上官微笑地站在一旁,对女孩子家喜欢的东西并不感兴趣。他心里在感慨,人与人之间真是不一样,师姐全身上下恨不得一件首饰都不带,不仅不带,也不感兴趣。

小巫也不怎么带首饰,但是她却喜欢这世界一切亮晶晶的东西。跟金毛鸡一样,此刻金毛鸡就在低榻旁边,看着小巫展示那堆首饰。

小巫一不留神,它就拿绿铜盆吸走了一个。

“小破鸟你干嘛!!你拿我首饰做甚??你又不能带!你还给我!”

金毛鸡在屋子里低飞,边飞边喔喔:“喔喔喔不给你有那么多亮闪闪的,本座作为你的救命恩人,就拿走一个!小气聒噪的女人!”

“小破鸟你要是不还给我,我就把你身上的金色羽毛拔光,做一个赤金色的朱雀头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