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包子。烧饼。云吞面。”
天刚亮,街头卖吃食的小贩儿便开始大声吆喝起来。
季言之牵着孩子,穿着略显邋遢的从胡同尾口的宅院里出来,慢悠悠的朝着吃惯了的小摊贩前走去。
“两碗云吞,一碗不放辣油。”
孩子大约五岁,长得有些瘦弱,却格外的挑食,尤其不喜欢吃葱姜蒜。他一听季言之的点餐,连忙补充道:“不放辣油,不放细葱,不放姜汁。”
“好嘞!”专卖云吞面的小商贩面带微笑的道:“福哥儿吃惯了我家的云吞,即使不说我也知道福哥儿的口味儿。”边说,街边卖早点的小摊贩手脚麻利的开始下锅煮云吞。
季言之让福哥儿乖乖的坐在摊位上等,自己跑到卖烧饼的小商贩前,用几个铜板买了两个烧饼。然后咬着坐回了福哥儿的对面。
福哥儿目光清亮的看着季言之大口的啃烧饼。
“要吗?”季言之含糊不清的问。
“葱油味儿好大。”福哥儿收回视线,又是有点含糊不清的道:“阿玛,你的优雅呢!”
“老子不是你爹,是你哥,亲哥。”季言之纠正了福哥儿的称呼:“你不是说你还记得一位胡子拉碴的老东西吗。那就是我们的爹。”
现在是一九三七年,一个即将战火纷飞的大时代。各路军阀林立,但是都跟季言之没什么关系,因为从福哥儿那句含糊不清的‘阿玛’来看,他就是一个落魄旗人而已。
在这年头,旗人的身份可不好混,尤其是季言之和福哥儿原姓爱新觉罗的旗人。
季言之是四年前来到这方处于民国时代的位面世界的。
当时正逢家变,不知打哪来的一伙强盗半夜闯进王爷府烧杀抢夺。季言之只来得及将王府大部分的财富全转移到系统空间,就被他口中胡子拉碴的老东西塞了一个孩子以及装有一方正正方方、现在根本没什么卵用的玉玺和细软的包裹,让他赶紧带着孩子逃命。
那孩子自然是福哥儿,跟他同父同母。年龄之所以差距有点儿大,福哥儿懂事之后老爱叫他‘阿玛’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福哥儿是他身为王爷嫡福晋的额娘老蚌生珠的产物。
而从四年前带着福哥儿从京城‘逃’来这暂时算得上风平浪静,百姓安居乐业的柳城,季言之就专注于养孩子。毕竟既然接手了福哥儿,福哥儿就是他的责任,养他自然比其他什么事情都要更重要。
福哥儿用汤勺舀着没放辣油、没放细葱沫没放姜汁的云吞,慢吞吞的吃着。季言之也在吃,不过他没有光吃他那一碗淋了一层厚厚辣油的云吞,而是一口云吞一口烧饼,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席卷残云,将食物一扫而空。
因为是熟客,卖云吞面的商贩给福哥儿煮的是小份量的,而季言之这位成年人自然就是成人量的。只是小孩子嘛,进食的速度真的挺慢,这不,季言之都吃完了,他还在慢吞吞的吃。
好在季言之如今是个无所事事,连街头小混混都算不上的闲汉,倒有大把的时间等着福哥儿吃完早点,顺便再买两根油条慢慢的啃着。
福哥儿吃完最后一口云吞,又慢慢的开始喝起汤来。一口一口,略显瘦弱的小脸上尽是满足。
“哥,我不想去学堂上学。”回家的路上,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突然开口,说出了让季言之有点儿始料未及的话语。
季言之:“为什么不想去学堂。”
福哥儿低着小脑袋,声音低沉的道:“因为费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