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见许念油盐不进,他也不敢招惹许念,许念一袭碧纱裙,头发用一顶暗金冠束在脑后,行走间,脚上的铃铛叮铃作响,她的衣饰华美干净,绝对是个不可招惹的人物,掌柜的也不再作揖劝说,“是,是,小的这就给您安排。”
说完还把金块放在自己嘴便,用牙咬了口,看到许念在看他,便不好意思的笑笑,“习惯,习惯!”
许念找了个位子刚坐下不久,客栈里最后的一个商队,也在掌柜的劝说下离开了,只余下一群鞑靼人在角落大声的谈天、喝酒、吃肉。
这群鞑靼人的头领是个女人,叫常小文,满头的脏辫,脸上画着图腾,看上去十分野性,她坐姿豪迈的在那里喝酒,她身边跟着的大块头叫哈刚童嘎,是她的得力下属,壮的像头熊,力大无比。
许念一进门,这群人就发现了她,沙漠这种地方,能出现一个如雨后春柳般的女子,确实值得注意,不过他们并未主动挑衅,只是暗暗观察。
“一盘花生米,别的不需要”,许念解开腰间的酒囊,轻轻的抿了口酒,她在思量,能在这个时候还不离开的,八成也是冲着宝藏而来。
在她之后,驿站又进来两人,许念一眼就看出来了,两人都是女扮男装,丝带束发,身材消瘦的那个叫凌雁秋,她一开口说话,就能知道她是个老江湖,她知道这里是个黑店,并且知道黑店的黑话。
跟在她身边的那个女人头戴黑帽,五官精致,叫素慧容,好像是个孕妇,因为她总是下意识的弓腰护住自己的肚子,两人只要了两碗素面,并且自带筷子。
凌雁秋跟素慧容解释道:“在这里点菜有个规矩,用自己的筷子叫做一招仙,用他们的筷子叫做食通天,这是黑店的规矩。”说完,从包袱里抽出一双筷子,递给了素慧容。
素慧容一脸懵懂的看着她,天真的问道:“黑店,什么是黑店啊?”
凌雁秋推开包袱,让她看桌上的刀剑砍剁的痕迹,“你看,这里经常刀来剑往,周围还有洗过的血渍。”
两人正话说呢,哈刚童嘎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桌上的杯盏被震得叮当乱响,他朝掌柜的厉声喝问道:“掌柜,你把我们当什么人,竟然让我们吃白肉?行有行规,当我们第一次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