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红胜火,见朝阳出来,陈锋便结束与朱雀交流,收敛心神,向着东方,观想吐纳。
片刻后,沈心怡也从旁边聚灵阵中出来,她修为低微,无法像陈锋那样直视那轮红日,她出来,是为了做早餐。
昨晚上是陈锋做的饭,从今天开始,她也想练就一身好厨艺。
当人不用为钱发愁时,就会有很多时间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沈心怡无疑就是这种人,她有大把的时间,但她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用来修炼,所以,除了修炼之外,她还想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做饭。
魔都是一个快节奏的大都市,但那也只是针对于普通人来讲。
富家子弟自然不算在其中,很多人只要每天思考一些吃喝玩乐的事情就行。
自从上次酒会之后,沈崇就成了魔都纨绔圈一号响当当的人物,走到哪都能听到大家左一声‘沈大少’,右一声‘沈大少’的恭维。
他心里非常清楚,这都是因为他有个好姐夫的缘故,人家看的是陈锋的面子,不过,沈崇并不在乎,不只不在乎,他还非常受用。
一想到以前鸟都不鸟自己的一些世家少爷们,跟在自己身旁陪笑恭维的样子,他心中就止不住一阵得意。
刚吃过早饭,他驾着奔驰,在魔都的大街上开始转悠。
今天,沈崇约了高文阳和杨旷两人,想要去项家溜达。
正所谓狐朋狗友,臭味相投。
如果说,如今的沈崇算得上是一号人物,那一直跟随陈锋的项家少爷项城就绝对是纨绔圈的中流砥柱。
怎么说呢,在陈锋还没有火起来的时候,项城作为小跟班,一直都与陈锋走的很近,就算是后来自家老祖要找陈锋麻烦,他也是立场坚定,毫不动摇,一直都站在陈锋这边。
这让同为纨绔的沈崇敬佩不已。
两人年纪相仿,又都与陈锋有些渊源,所以,早在半个多月前,两人就曾把酒言欢,把对方誓同知己,这段时间以来,也是一直相交甚密。
沈崇径自把车开到英联商超门口,熄了火,潇洒的拔了钥匙,打开车门,悠哉悠哉的走下来。
“靠,沈大少,你怎么才来呀,我们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