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寡妇直接无视了连胜哥,而是摇动着柳腰走到了孔健的病床边上。
“对不起孔少,我忙了点私活,来的有点晚了。”红寡妇顿了顿说道:“今早在酒吧街上,有个男的对我出言不逊,我就顺手把他的眼珠摘下来了。”
说着完,红寡妇扭头朝连胜哥吐了吐舌头,俏皮的眨眨眼。
连胜哥打了个寒颤,虽然外面穿着一件厚夹克,可
还是觉着后背直窜冷气。
“红寡妇,你酒吧里的生意怎么样啊?”孔少笑着问道,对于美女,他的脾气向来不错。
“托孔少照顾,还凑合。”
红寡妇有一家自己的酒吧,原本是跟她丈夫一起开的,后来她丈夫被喝醉的混混不小心捅死了,她就开始亲自打理酒吧的生意,一开始有人欺负她是女的,经常找茬闹事,结果后来这些人死的死,伤的伤,从此“红寡妇”的名头就在酒吧街叫响了。
外面的走廊里响起一阵熙熙攘攘的脚步声,然后病房的门就被推开了。
“猪肉佬,你怎么才来啊。”
连胜哥鄙夷的看了一眼最前面的中年男子,嘴角带着讥笑。
猪肉佬横了他一眼,然后赶紧拦住了后面三个火气正旺的兄弟。
“孔少在呢,别给我惹事。”
除了猪肉佬以外,后面三个人看起来都挺年轻的,
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却是如出一辙。
猪肉佬的地盘不大,就是城西菜市场那一亩三分地,可这年头生意不好做,经常遇到收保护费的“菜霸”,于是他就跟菜市场里其他几个有血性的摊主,一起把菜市场里的“菜霸”砍跑了。
现在沪都的小混混都知道,城西菜市场的保护费最难收,原因就是有猪肉佬他们几个的缘故。
因为整天跟猪打交道,猪肉佬的刀上功夫相当有火候,一般情况下四五个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虽然功夫厉害,但说到底还是个卖猪肉的,所以在他们这些人里面,猪肉佬一直都没有多少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