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很简单,我们给公司辛勤劳动,只要公司是通过银行发工资,那么咱们拿到手的一定是税后收入,国家早就通过银行把咱们的个人所得税提前抽走了。
但如果公司换成现金塞给我们钱,记账走公司费用类科目,就属于公司纯开支,不算工资薪金,咱们员工也就不算个人“所得”,那么国家就没法收咱们的个人所得税了。
看到这里一定有人会问,天英控股如果想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的形式,让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但公司没得到任何好处啊?
比如海外员工每人每月的工资是1000元,个人所得税是20元,员工到手是980元。
现在走现金,不交税,员工到手是1000元,天英控股也没少给,仍旧得付人家1000元,这其中能有什么猫腻?
当然有。
天英控股完全可以跟员工商量两种方案:
方案1:我给你1000元,银行转账,国家扣税20元,你到手980元;
方案2:我给你990元,发现金,国家不扣税,你到手990元。
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员工都会选择方案2,于是乎天英控股就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的形式,从每个员工身上每月省下了10元支出。
支出少了年末净利润自然就高,而现在咱们都知道净利润是跟上市后的估值挂钩的,所以大家明白猫腻出在哪里了么?
由于各种问题地址更改为ida请大家收藏新地址避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