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雨谣被吓坏了,当即倒抽一口凉气。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从角落里蹿出来一个人影,用自己的身体猛地挡住了这把手术刀。
瞬间血溅当场,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倒在了血泊当中。
“女儿!?”女人看到自己的女儿惨死在自己眼前,简直要晕过去了。
可是她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那黑袍子就一把拽走了尸体,拖出了一地的血痕。
“你要带她去哪里?你放过我的女儿!”无论女人在背后如何的大喊大叫,那黑袍就仿佛没有没有长耳朵的人一样,根本没有停下脚步。
“女儿,我的女儿!”
女人哭天抢地,捶胸顿足,但都已经无济于事,空空的走廊只剩下一地的鲜血。
女人发了疯的一样,在这个宾馆,日夜不停的搜救自己的女儿。
直到有一天,她在一个苫布下面确定,有一具人皮是自己的女儿。
女人决定,陪着他的女儿,无论自己是生是死。
说起来也奇怪,那个黑袍子,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做过任何伤害女人的事情,他仿佛动了什么恻隐之心一样,任她疯疯癫癫下去。
而这个女人,在她的记忆当中,那个黑袍子仿佛消失了一样。
“一、二、三!你醒了!”慕雨谣打了个响指,女人忽而张开了眼睛。
这女人,刚才已经失了神的眼睛,现在渐渐的恢复了光泽,只是她的身体,还是在不住的颤抖着。
“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现在出了事,你为什么不赶紧逃?反而是选择留在这里?”慕雨谣看着她,眼神里全是惊愕。
女人看着慕雨谣出神,但只是一瞬,她很快就打了个哆嗦,“我…”
她终于开了口,但是好像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于是激动的抓住了慕雨谣的双肩,表情急切,“求求你,求求你,一定要救救我!”
慕雨谣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淡淡笑了笑,“我一直在帮你啊,但你要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才行。
女人点点头,马上就开启了记忆的闸门。
她独自抚养着正在上高三的女儿。
那是一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