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排剩下的位置却并不多,站了一会儿,她恍然一笑,这个时代的人都很珍惜读书的机会,而坐在前排会听的清楚,看的更明白,而不是故意躲避老师的视线。
找了二排中间的一个位置坐,既能看的清楚,也不会被粉尘迷了眼,是的,这个时代,即便是大学上课,用得依旧是标配,黑板、粉笔、加黑板擦。
才刚坐下,旁边的位置也有人坐了下来。
赵芳儿的书包很好看,是王茉莉亲手缝的,他们几个一人有一个她将书包放进书桌里,拿出笔记本和钢笔,坐的笔直。
一看就是个好学生,童小糖如是想着,她看的认真,却没注意到自己的钢笔都从背包里漏出来了。
“叮”
钢笔落在水泥地上的声音。
赵芳儿低头一看,正好掉到自己脚下,弯腰捡了
起来,笔帽被磨的很光滑,应该用了很多年,但可以看出,它的主人也很爱惜。
“同志,请问这是你的钢笔吗?”
童小糖一愣,转头一看,落在那支白皙的素手上,正是她的钢笔,接了过来,然后连连道谢,“啊,是我的,谢谢你同志!”
“不用客气。”
赵芳儿温和一笑,就像是一朵美丽的莲花,缓缓绽开,清丽而动人。
童小糖觉得脸有点发热,移开目光,此刻她倒是庆幸自己的皮肤天生小麦色,所以即便是脸红了,也不易被人发现。
钢笔落在地上原本应该沾上灰尘,她正准备放在衣袖上擦,用手一摸,却干净的很,愣了一下,然后明白了。
闻着身边人不时传过来的清幽香味儿,童小糖暗暗给自己打了打气,“同、同志,我叫童小糖,怎么称呼你呀?”
话一出口,她就有些懊恼,怎么磕磕巴巴的呢!
她的脸蛋圆圆的,眼睛也是圆溜溜的,眸子黑白分明,清澈明亮,又因为懊恼,英气的眉毛稍稍皱着
,看起来却十分可爱。
赵芳儿含笑伸出手,歪了歪头,“你好,小糖同志,我叫赵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