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个“哦”!
王丕显额头青筋直冒。
他觉得是沈振衣不知道十二丑的厉害,苦口婆心劝道:“十二丑中,以净末丑为首,此人原本是霸王城中大盗,曾经夜袭数大宗门,斩杀五位宗主,一时之枭雄。后来被各方通缉,多年不知去向,直到十年前
才在天王会现身,一身武学超横霸绝,更有鬼魅一般的速度。反正在下总不是他的对手…”
话音落时,只见一个粗狂的彪形大汉落于场中,赤裸上身,皮肤上密密纹着符文,甚至脸颊两边都未曾放过,看起来极为诡异。
——正是天王会十二丑之首净末丑。
他力大无穷,偏又速度奇快,身法诡谲之极,当年无数高手围杀,都被他脱身逃出,也可见他的本事。
“就是此人。”
王丕显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
净末丑此人带来的压力,即使远远的看到,也让他觉得畏惧。
沈振衣微微一叹。
这位王家家主,只怕是养尊处优太久了,甚至还不如他那位子孙王杞之的风骨。纵然有境界有武道,但是缺乏一个勇字,未战先怯,恐怕在实战之中那可就差得远了。
“除了净末丑之外…”
王丕显还喋喋不休的介绍:“松槐二老你是见过的,他们两人联手,不在鬼发道人之下,已经厉害得很了。不过就算是这二老,也不及那一少。”
他向台上指了指,只见一个年轻公子手持折扇,潇洒而立,原本是玉树临风的身材,偏偏脸上有个巨大的红色伤疤,像是被火焰舔吮过一样,令人望之生畏。
“这是丑少爷胡不意。”
放在六十年前,这名字能止小儿夜啼。
此人杀人如麻,心狠手辣,因为自己面容的问题,特别敏感,甚至若有人多看他一眼,都会被他一刀砍下脑袋。
——偏偏他杀的人大多还很有名气,这就成就了他的赫赫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