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魂穿部落成为巫

“好累……”巫宇悠悠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几张黑不溜秋的陌生面孔,脸很大,粘有血迹,嘴张得也很大,喘着粗气,伴随着一股难闻的口臭。几人一脸急切,上身赤裸,身上都不同程度的有着伤,皮肉翻卷,有血渗出,胸口都戴着一串兽牙,纹有一条张牙舞爪、足踏炎火的腾飞巨龙,栩栩如生。巫宇刚刚醒过来,初看,还以为是活的。几人头发散披,上面也有血迹,粘在一起,额头豆大的汗珠正往下滴,有几滴还落在了他嘴里,咸咸的。巫宇不动声色地向后挪了挪身子,抬起手去挡又快要落到自己脸上的汗珠,却发现自己的手赤红如血,瘦得皮包骨。凭直觉,巫宇断定这绝不是自已的手,并且发现自己的穿着也变了:赤裸着上身,下身裹着一块软软的兽皮。并且还有着一种空荡荡、悬吊吊的感觉,这是没穿内裤的节奏呀。口内一股浓得翻胃的血腥味,体内犹如火烧,全身赤红。“喔,喔,哟唔呀,哇嘿唠呜啊。”一名胸前兽牙最大,也挂得最多,伤却很少,纹身颜色与其他几人不同的年青人轻声喊道。巫宇发誓,他从没听过这种语言。他差不多走遍了整个世界,在非洲也接触过不少部落,愣是没听懂。“这是什么鸟语,还一身野人装扮,胸口这状如腾龙的纹身太他娘的精美了,这些伤口好逼真,远处有人占卜,有人躺尸,难道这是在拍史前电影?老子又怎么会到了这里呢,妹的,这到底什么情况”巫宇忍住那种要炸膛的燥热感,暗暗思量,眼睛则四处打量着,双手不着痕迹地往地上摸去,抓住了一块石头。他只记得自己靠在电梯扶手上,说了一句“好累”后,就再也支撑不住,倒了下去,手里要送的外卖洒落一地。有意识后,就发现几张如野人般的面孔围着自己,嘴里急切地喊着什么。在巫宇眼里,这些人跟野人没什么区别,他们除了腰间裹着一张兽皮外,身上再无片缕。当然,他自已也不例外。巫宇正在疑惑之际,脑海里非常突兀的涌现出了一股陌生信息。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不可名状的痛。那种感觉,就如在一间封闭的房子里,上千把电钻同时在耳边响起。他不由自主地,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地双手抱头,身体缩成一团,在地上翻滚起来,嘴里发出痛苦而又凄厉的惨叫,直冲云霄。巫宇如此,吓得那名野人慌忙按住他,并将他的嘴死死捂住,似乎害怕被人听到似的。巫宇发出凄历惨叫的同一时刻。不远处一块大石上,一名全身裹着黑色蟒纹皮之人,目无表情,死死盯着面前三块油亮的龟壳。听到巫宇的惨叫声,不禁调头看了一眼,随即又回头看起了地上的龟壳,神情凝重,好一会儿后,露出了若有所悟之色。与此同时,更远处,一队上百人的队伍,为首之人似乎也听到了他的惨叫,手一挥,带着队伍就往这里快速而来。良久,又似过了一瞬。那种疼痛感才消失。“唔,唔,放开你的手,快臭死老子了?”巫宇不停扭动身子,极力喊叫着,声音怪怪的。“宇,你没事了?没想到这荒兽血还真能刺激醒人呀。”那人慌忙轻声说道,同时放开了手。这回,他听懂了此人的话。巫宇顺势坐了起来,靠在了后面的大石之上,张开嘴,狠狠出了几口气后,才生硬地吐出三个字:“我——没——事。”从他嘴里吐出的,正是刚刚那人所说的语言。虽说让他有种极不自然的感觉,却又如母语一般,与生俱来。随即,他脱口而出道:“感情老子是穿越了,这么狗血的事,竟然落在了老子身上!”这一句话,他说得自然了些,也比较顺畅。“宇,你被狼部落的一名战士用石头砸到了脑袋,石头碎了,你头没事,一直处于昏迷之中,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扛着你穿越石山的呢?因为缺水,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给你喂的是血呢?但不是什么狗血,而是荒兽血,刚刚斩杀的,狗又是什么呢,老子是谁?”那人十分惊讶,一口气问了几个问题。巫宇知道自已情不自禁之下说漏了嘴,不动声色,故作神秘地笑了笑,说道:“煌,如果这些事都不知道,我能成为巫的弟子吗?什么是狗,你以后会知道的。至于老子,呵呵……”此人叫煌,实力强悍,一双眼睛明亮有神,高大威猛,手臂差不多都有巫宇的腿粗,上面隆起一块块油亮的肌肉,充满着无尽力量,是炎龙氏族的狩猎队长。“嘿嘿”,煌挠了挠后脑,傻笑道,“这倒也是,巫是无所不能的,他的弟子自然也如此。”煌说完就往屁股部位挠去,巫宇怀疑他是去抠痣疮,估计还是习惯性动作,那只手刚好是捂自已嘴过,难怪那么臭,不由得感到一阵恶寒。不错,巫宇魂穿到了原始世界。他现在这皮囊,今天刚好十六岁,父母早亡,在部落的名字叫宇,与他的名字就差了个‘巫’字,从小体弱多病,在十二岁时,没有成为无纹战士,却被发现有了巫天赋,被巫收为弟子。也幸得是他有巫天赋,巫才用诸多药物为他治病,让他的身体一天天好转,活到今天,要不然的话,就算不病死,估计也饿死或者冻死了。别以为能成为巫的弟子很容易,必须得有巫天赋才行。而能够拥有巫天赋的人,在部落里又是少得可怜,有些部落甚至到巫死了,都没有出现过继任者,最终走向灭亡。他所在的部落,名为炎龙氏族,有一千一百多人,居住在珠玛山脉一个名叫羽山的偏远荒凉之地。在这个地方,全是小氏族部落,但炎龙却在这些部落中名列前茅,因为他们掌握着先进的制皮技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于是仅次于他们的狼部落联合狈部落,于昨夜他们睡熟之际偷袭了他们,成功攻破了他们的防御,进入了他们的领地。覆巢之下,岂有完卵。部落被攻破后,首领带着数十名图腾战士,保护着巫及宇,杀出了一条血路,逃脱了出来。不曾想,慌不择路之下,于天亮太阳升起之际,在此地遇到了一头不知是觅食,还是过路的荒兽。通常情况下,这个季节,这种不毛之地,是绝对不会遇到荒兽的,对于他们来说,这无异于晴天霹雳,雪上加霜,火上浇油,天不佑他们炎龙氏族。惹不起,躲总行吧。可荒兽却一直紧追着他们不放,不得不分个生死。一番殊死战斗,他们折损了两名橙纹战士和十数名赤纹战士,才将这头荒兽给斩杀,损失惨重之下,不得不找了处隐蔽地方休整片刻。也幸得是逃亡,有巫随行,有他不停为图腾战士施加祝福之术,才得以斩杀这头荒兽。要是没有巫的存在,他们遇到这样一头荒兽,铁定团灭。巫宇醒来时所看到煌他们身上的伤口,是真的,还有地上的不是龙套躺尸,而是真的尸体,这荒兽的战力可见一斑。因为宇一直不见醒,休整时,煌就自做主张的给他灌了几口热气腾腾的荒兽血,想用荒兽血的狂暴能量将他给刺激醒。他是想到自己作为图腾战士,喝这荒兽血都会让他全身燥热难耐,宇喝进去的话应该能醒来。宇身体本就弱,那里承受得了这荒兽血无比狂暴的能量,导致其一命呜呼,巫宇才得以鸠占鹊巢。致使现在的巫宇,都还能感觉得到那股狂暴能量,在身体里肆意冲撞,整个人就如那刚出熔炉的铁水。对于穿越,巫宇并不排斥。相反,他还很期待。按这具身体的记忆,巫是部落里至高的存在。他作为巫的弟子,不出意外,最终会成为巫的。印象中,巫似乎到了风烛残年,随时都可能归天。那时,自己就可以当土皇帝了。穿越前,巫宇就是孤家寡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是弃婴,被人丢在儿童福利院门口时,身上的血迹都还没干,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他是随院长姓的巫,能活下来,也算是奇迹了。他十八岁服兵役,进入了代号为“剑刃”的特种作战部队,九年后升到少校,成为“龙刺”小队的队长,他本人的代号,叫“炎龙”。不曾想,在一次海外执行任务中,为救战友,身中数枪,肺部被打穿,命虽然保住了,却经不得累了,医生断定活不过三十五岁。他不愿意给组织添麻烦,执意选择按义务兵退伍,拒绝了工作安排和病退,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过下随心所欲的生活,反正能活到三十五岁,也是赚来的。回到地方后,他先是将退伍费的大头给了院长巫老爸,然后用两年时间游遍了全国的风景名胜,接着便在一处天很蓝、有着生态级负氧离子的城市写起了小说。小说还没写完,钱却花光了,只好兼职送起了外卖,最后倒在了送外卖的途中,就此走完了他短暂而又曾经光辉的一生,享年三十五岁。如果说他对前世有什么不舍的话,那就是如亲生父亲般的院长巫老爸,还有一起长大的美丽雨柔,以及龙刺小队的生死兄弟。现如今这具身体,除了头上被石头砸出一个转弯灯外,虽然体弱,却不缺胳膊少腿,总好过原来有限的生命。更何况,这穿越重生,又不是私人定制,你想怎么穿就怎么穿,能穿越已经是万幸,自然没什么负面情绪了。再不济,就当在这原始时代,玩一场不可逆的真人角色扮演游戏吧。又或者,这一切,本就是自已的宿命。不然为什么会穿越到跟自己代号相同的炎龙部落,而不是炎蛇炎角,炎猫炎狗呢?冥冥之中,似乎皆有定数。“不好,快跑,狼部落、狈部落的人追上来了!”远处,一名望风的战士疯狂喊叫了起来,声音透着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