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7.不过我喜欢

来早了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不明白,只能等待大结局的到来。

卡普是想到了什么,所以才克制自己不要动手的吗?

卧槽,等会不会被多弗朗明哥说动,转头干自己吧。

洛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敢来单挑多弗朗明哥,除了对自己现在的实力有信心之外,就是对系统有信心了。

就算打不过,我叫人还不行?

一个飞鞋的事,三秒钟后自然有人过来把多弗朗明哥揍成肉饼,顺便看一下他的墨镜下面到底是不是豆豆眼。

又或者说,墨镜才是本体。

洛一抬起了手中的水晶剑。

战斗的胜利,一般取决于两个方向,速度、力量。

速度快的一方,往往能够在对手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就将敌人打败,但是力量不足的话,也无法造成有效的进攻。

因此,两者缺一不可。

放到游戏里的话,就是满攻速,没有攻击力也没用,而攻击力爆表的情况下,即使一秒一刀,出暴击也是有可能死一大片的。

洛一看了一眼自己装备栏里的【代达罗斯之殇】,还有那取代了【雷神之锤】,一举夺下攻速宝座的【银月之晶】,加上能够减少地方护甲的【黯灭】,用来控制、增加自身韧性及攻击力的【深渊之刃】,用来保命的【恐鳌之心】,大幅度增加移速的【远行鞋】。

这是洛一身上的全部装备了,加属性的不多,但是洛一知道,自己有见闻色霸气,能够提前躲开攻击就行,就怕多弗朗明哥这血牛打不死,估计比roshan大魔王还要硬。

在原著里,硬吃了特拉法尔加·罗一记伽马刀,被破坏了体内的内脏和细胞后,硬是用线线果实的能力强行缝合内脏,然后在吃了路飞一记四档的狮子·火箭炮后,依旧生龙活虎,最后再被不上了一记增强版的大·猿王枪,这才昏迷过去。

是的,这还只是计算他吃下的大招,中间持续将近一个小时的战斗,受到的伤势也是不计其数,就是这样也还不死,仅仅只是昏迷而已。

更何况。

眼前这个人,虽然见闻色霸气感应下,确实拥有着不弱的气息,但是不是真的,洛一还真是不清楚。

多弗朗明哥可是海贼,是一个用脑子的凶残海贼。

而他有一个技能,就是用自身制造的细状丝线一圈一圈的在半空中缠绕并紧密结合,来制造出由线所构成的分身人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