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顾问是连夜联系了毛熊军方,而毛熊军方又连夜开了紧急会议……毛熊在这被汉斯打得全线崩溃的时候还能为此召开一次紧急会议,由此可知其对这次交易的重视程度。
军方很快就给总顾问一个肯定的答复。
应该说这一点都不意外。
十辆t34和五十辆t26对毛熊而言都算不上什么,毛熊如果全国总动员,一个月就能产t34上千辆。
现在之所以产量较低,是因为毛熊担心工业被汉斯缴获成为敌人的基础,于是将其搬迁到西伯利亚,搬迁的过程对产量有影响。
所以十辆t34对毛熊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他们的拖拉机厂甚至都在生产t34然后直接开往战场。
至于t26,那就更是要被淘汰用来凑数的玩意了。
如果能以这些微不足道的装备实现一个大战略,而且还交换了一个急缺的单兵反坦克装备,不管是谁都觉得这笔交易很划算。
他们唯一担心的就是:
“如果这种单兵装备能击穿100的装甲,那么,是否意味着它也能轻松击穿我们的t34?”
“是的,我们生产一辆t34需要27万卢布,而这样的东西,据说只需要几十卢布就能将其击穿,那是否意味着我们也会因此受制?”
“所以我们才要购买这种技术,同时尽量不能让敌人得到!”
毛熊之所以说“尽量”,是因为他们知道装备一旦用于战场,尤其是像火箭筒这种大批量生产大批量投入战场的装备,不可避免的会落入敌人手中。
而对于像汉斯这种技术走在前列的工业国,一旦缴获就很容易对其逆向工程将其仿制出来。
军方考虑了一会儿,觉得就算是这样,最终毛熊还是获利的一方。
原因是毛熊的坦克部队已经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步兵兵力却占据绝对的优势。
坦克已经处于劣势,当然就不在乎多一样能击毁坦克的装备。
步兵兵力占据优势,就意味着毛熊可以更多、更快、更广的将这种装备投入战场扼制敌人坦克。
所以,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毛熊划算。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给出了一个要求:“八路军不能将这种技术卖给别人,也有对这种技术保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