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门口
看见王耀城在小蒙哥马利律师陪同下走了出来,早已等待在外面的记者们蜂拥而上,许多话筒几乎戳到了王耀辰的脸上。
“boss王,保镖们是在您的指使下开枪的吗?”
“能不能谈一下,您现在是什么心情,是不是有种跌倒马粪堆的感觉?”
“您是怎么看待躺在手术室里的里的非裔男子,必须要把他们打死吗?是否可以采取缓和一些的措施。”
“您歧视黑色皮肤米国人吗?
“勋爵阁下,您能说两句吗?”
……
“对不起,请让一让,我的当事人现在不想发表任何言论,干扰到警方办案。”
王耀城在保镖们的掩护下,冲破记者的围追堵截离开了警察局,坐进车里,
他心情不爽的对小蒙哥马利律师说道;
“真是见鬼了,大雄被羁押了,还有山猫,必须要尽快把他们弄出来,这真是一场无端的麻烦。”
“大雄队长到明天这时候肯定可以出来,他的枪只是射到两个逃跑的黑仔,造成的伤害不大,警方最多留置24小时,麻烦的是山猫和小刀,他们的枪对两名持枪歹徒造成伤害较大,有可能导致死亡。”
小蒙哥马利律师皱着眉头分析;
“现在已对我们有利的是,枪击现场的证人可以证明,两名持枪匪徒已经掏出枪来了,这个细节非常重要,若匪徒身上再背负重案,就有把握让我们的人脱罪,这一切的前提建立在千万不要有人死在手术台上,否则就棘手了。”
大雄队长持枪射击逃跑匪徒,子弹命中下肢部位,这种做法都是很专业的。
匪徒不可能因为逃跑就失去侵害能力,因为他们很大几率持有枪械,一旦躲入墙角或者遮蔽物后,有可能开枪对射。
正确的做法就是;
先开枪把对方撂倒,哪怕背上防卫过当的嫌疑也在所不惜,最少自身安全可以得到保障。
米国是个全民持枪的社会,安全边际相对而言宽泛些。
持证保安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枪击过后当然会惹来官司,即便是警察也难以避免,但是能够雇佣保镖的人,会请到足够好的律师为持证保安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