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故伎重演

乡村风流一刀 风中旧衣 1500 字 10个月前

不但挡住了飞速刀锋,在断尾一刀的激烈刺痛之下,强大的爆发力让它一窜数仗,远远的拉开了与追敌的距离。

在痛苦的刺激下,拖着一条伤腿,跑得居然比兔子还快。

如果有人在一场竞技中突然摔倒,解释说他的腿受了伤,他跑不动了。

千万别相信他的鬼话,狠狠的在他屁股眼上捅一刀,狠狠的刺激一下,我敢保证他跑的比兔子还快。

沈落石略一迟疑,飞身直奔飞蹦的“兔子”追击而上,此时的狼王已窜入了狼群的势力范围。

沈落石心中暗暗叫苦,面对有备而来的狼群,绝不可能再让自己故伎重演,再次突破狼群追杀狼王,迎接自己的必将是一场激烈的搏杀。

冲入狼群,自己生还的机会很渺茫,也许可以砍杀几十匹饿狼,但最终必会力尽被群狼撕成碎片。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面对狼群,他已无法后退,只有一直向前,奋力一搏。

既然后退也无法避开狼群包围,何不放手进攻,也许还有突出去的机会。他毫不迟疑的突入了狼群包围,紧紧追随狼王之后。

奇怪?

他竟然故伎重演,在狼群中一路追逐着狂逃的狼王,群狼竟然站立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

没有合围,没有进攻,甚至没有任何阻挡。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和狼王的追逐游戏,它们的眼里透着沮丧,怀疑和愤怒。

昨晚突遭袭击,猝不及防,狼王仓皇逃窜,它们也许可以原谅它。但今天它召集,组织它们一起围攻羊群部落。

现在还没合围,他们的领袖却像兔子一样被敌人追赶着到处乱跑。

它们感到无比屈辱,无比愤怒。不是对敌人的愤怒,是对狼王的失望和愤怒。

狼群之王应该是保护群狼的狼中之神,不应该是一只祈求狼群保护的秃尾巴土狗。它让狼族在敌人面前丢尽了脸,失去了所有的尊严。

被人追着打的是狗,绝不会是狼,孤独,高傲,凶狠的狼。

何况它还是狼中的王?

有这样的狼王,简直是草原狼族的奇耻大辱。

它们不再承认眼前的这只土狗是自己的主宰,它们开始退却,准备推举新的狼王。

它们绝不会为这只土狗而开战,一旦为它而战,等于承认了它的地位。

它们要等新的狼王推选出来再卷土重来,在新一代狼王的引领下将整个狼城,四十七个羊群部落全部毁灭。

瞬间之后,遍地绿光已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