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不饿,但这股属于火锅范畴的香味仍是勾起了叶晨曦的馋虫,与王应辉一道坐到锅子前,打量锅里的汤,大葱段、山菇片、枸杞、当归、生姜、蒜等佐料在汤里翻滚着,清香味儿就是从用鸡骨头和猪骨牛骨一道熬制而成的沸汤中散发而出。
叶晨曦吞了吞口水,:“好香!我都忍不住要食指大动了。”
王应辉亲自把手中的筷子递给她,并亲自拿过一方雪白的长毛巾递给她,:“系上,免得沾到身上。”
叶晨曦接过毛巾,在肩上比了比,“怎么系?”
有女侍正要上前服侍,却让少聪拉住了。
王应辉起身,接过毛巾,站在她身前,亲自把毛巾系到她胸前,并在脖子处扣了扣子,:“这样就可以随心所欲吃锅子了。”
叶晨曦有些不以为然:“这么大的人了,吃个饭哪会弄脏衣服。你也太题大作了。”又问他,“平时你与令尊令堂一道用饭,你也如此吗?”
“是。”王应辉坐下来,由少聪明亲自给他系上毛巾,“只是爹娘不肯领情,也与你一样,我题大作。但我觉得,这样系着,才能随心所欲是不吗?”
叶晨曦不可置否,吃饭系餐巾的习惯,她能忍受,便没有挑剔他。
知道这男饶龟毛和洁癖,叶晨曦也不打算挑战他多年养成的习惯,自动自发地把手伸进一旁侍女端过来的盆子,净了手,又拿软白的毛巾拭了手上的水渍,享受了真正贵族式的待遇。
净了手后,她便自发拿公筷夹菜,却被他阻止。
“就咱们两个人,公筷就没必要了。”王应辉主动收起公筷,就拿自己的筷子夹菜丢进锅子里。有些菜是烫熟即吃,他又拿起筷子夹到她碗里。
叶晨曦看他一眼,端起碗吃了起来。但为了试探出这家伙的洁癖程度,也拿自己食用过的筷子,夹了菜,放入锅子烫熟后,又放入他碗中,冲他笑道:“味道确实不错,只是我喜欢吃嫩些,你也尝尝。”
一旁服侍的少聪一颗心提了起来,他家主子,从来不吃别人夹过来的菜呀,就是城主和夫人都不校
但王应辉却眉毛都不皱地吃了。惹来少聪的惊讶和疑惑,看叶晨曦的眼光又一次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