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球迷,凌纪安最为推崇用脑踢球的运动员,自己平时在比赛中也刻意模仿,每每用心观察,快速思考,然后出球。脚下技术好,进球效率高,那不过是天赋异禀,或者刻苦用功,可称将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那叫帅才。
故此小华这么说,他心里是老大不服气。那要怎么才能打他的脸呢?
凌纪安想的是:先前三脚,两人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地滚球,那是因为相较而言,地滚球运行路线更加可控,准确度更高。踢球的人都知道,若你选择踢高空球,出脚稍微歪了一点,那都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但他这回偏要来一脚高球。虽然高球失误率更高,但他决心瞄准横梁和立柱相交之处,也就是死角旁边的位置。
既然打的是门框,那么打中横梁和立柱都算。打向死角,也就是命中机会多了一个。
横竖现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与其束手无策,不如赌一把。
主意既定,他目视前方,提了提裤子,瞄向横梁和右门柱交叉点一脚劲射!
球打得很有力量,也基本按照他设想的线路飞行,最后是稳稳地打进了死角。
平日在比赛中,能够命中死角,不但可以改写比分,还能领受众人膜拜。毕竟要射入如此刁钻的角度绝非易事。此刻打在死角,却是于事无补,只能巴巴地看着小华把领先优势扩大到2:0。
小华见比分拉大,更喜他射得完全不得其法,胜利唾手可得,脸上不自觉地笑开了花。
可能是一时被胜利冲晕头脑,小华第三脚射门竟然没继续射往他两次得手的右边门柱。稍一放松,球掠门而过。
他自己也是很不满意这脚球的表现,懊丧地站在一边,右手用力地挠了一下头。
凌纪安看他失手,心情也丝毫轻松不起来。任凭他怎么冥思苦想,短时间里还是想不到什么破敌招数,
只得心情郁郁地摆好球,准备全凭脚感推一把。中就中,不中拉倒。
“你的支撑脚力量有点弱,打右边门柱容易侧偏,不如改打左边,机会还大一些。”
他俩专心比赛,都没留意到什么时候身后多了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