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办假证事件之后,小区的群众对我表现出了明显的畏惧,我们这个老小区里,几十年平平安安,发生最大的犯罪件就是张大妈的孙子把王大爷家玻璃砸了,不过别人是情有可原,谁叫王大爷当年风流倜傥,抛弃了张大妈呢。
不过,我一直好奇的是我被抓的时候明明被套上了黑布袋,小区里的群众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随后我看到了信爷才恍然大悟,首先,信爷这两米的身高在蓉城就是珍稀动物,其次,信爷穿着一件非常拉风的七十年代的屎黄色衣服,这是我唯一找到的能配合他身高的衣服,相传还是我爷爷当年缴获美国士兵的,在整个蓉城估计都找不到第二件。
有着这样一个标杆一样的人物随时站在身边,我就差额头上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大字,走哪都像是欺辱乡亲的恶霸流氓。
不过信爷这几天情绪明显不高,从他无精打采的状态以及差点把头塞进马桶里的表现来看,他是
犯了相思症,而相思的对象正是那个身材好到爆,长相很普通的刘玉女警。
每次吃饭,信爷就唉声叹气,然后用可怜兮兮哀求无比的眼神看着我,放佛我不答应他就要去殉情一样,每次看到这样的情况,我都选择无视,而信爷只得痛苦的少吃了半斤米饭。
其实不是我帮信爷,问题是他想搞的对象实在有些棘手,如果是一般的纯情小女生送多鲜花,请顿饭,然后在系列少儿不宜的画面中就能成为情侣,但是以我对刘玉的观察,这女的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最为关键的是,刘玉是警察,万一尺度掌控不好,给信爷弄一个性骚扰的罪名,到时候我这本来就污秽的名声,就得直接变漆黑。
头痛啊,头痛,我郁闷得蹲在沙发上,连抽了五根烟,直到想吐了才停止下来,而信爷还是一脸的悲伤,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里的比基尼女郎,一边流口水,一边掉眼泪。
猛然间,信爷突兀的站起来,似乎做出了非常重要的决定,他大手一拍,差点把我沙发给拍垮掉
。
“我要去犯罪,这样就能接近她了。”信爷双眼闪着激动的光芒。
有一位不透露姓名的哲人说过:爱她就去强见啊,反正表白也会被拒绝,连强见都不敢,凭什么说你爱她。
我一直讲这句话作为人生的信条,虽然我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但是丝毫不妨碍我对于这位哲人的崇拜和肯定。
看到信爷双眼散发的银光,我已经能想象刘玉在他肚脐下疯狂的输出,那叫声,那身材,再换几个姿势,拍成片子肯定能卖座。
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这是一件很冒险的事,不必为了十分钟的爽快,(时间请参考肾虚人士)而白白搭进去几十年,尤其是信爷还是我的客户。
“不要激动啊,我们合计合计,总会有办法。”我赶紧劝解。
信爷摆摆手,目光坚定:“不用多说,我现在就要去施行我的方案,这样我才能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