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恩双手拿着弓弩小心翼翼的对准了两头狼,一声弓弩发射的声音响起,信爷率先冲了过去,两头狼也仰天长啸,巨大的身体在地上一动,腾空而起,盖伦哥大喊一声,一把虚幻的大宝剑从天而降,直接插向那头大狼。
“我靠,盖伦哥你这上来就发大招啊?”我失声喊道。
其实在我这里待了这么久,这些英雄们的伤势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很多之前不能使用的技能现在都能涌出来,蛮王哥双眼冒着一道道红光,整个人冲了上去对着那只小狼就一段乱揍。
剑圣大喝一声,整个人变得虚化起来,一道幻影在空中飘过,直接杀入了战场。
这是一场英雄们与野怪之间的残酷战斗,当然我这个滥竽充数的就不会算在里面,在这场战斗里,我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充当一锅粥里的老鼠屎,不仅恶心自己,还能恶心别人。
由于我身上的清凉油味道,两头狼就像发情一样不断朝我冲过来,但是盖伦哥和信爷组成的前排直接挡住了两头狼的进攻,剑圣和维恩蛮王三人则是不断的将自己的力量倾斜在两头狼的身上。
作为这只队伍的主要领导人,我现在的定位就很尴尬了,本来我以为我是指挥,但是信爷抢了,我以为我是输出,但是维恩,剑圣和蛮王哥都在,然后我就只能充当一个卖屁股的角色,用自己的肉体吸引两头狼的注意力。
如果现在这山顶上放上一根钢管,我想我能伴随着音乐好好的跳上一曲,绝壁超越豹女。毕竟风骚这事,需要的就是不要脸,而不要脸的人中,我是独领风骚的。
我撅着屁股不断的扭动,时而撕开一副露出胸膛:“来呀,来干我呀?”
两头狼像疯了一样想朝我扑过来,但是都被信爷等人拦住,由于它们的注意力全在我的身上,维恩等人可以不断的输出,两头狼被打得遍体鳞伤,眼中的红色光芒也在逐渐的减弱。
我彻底的释放了自己的心情,像是一个摇滚歌手一样的站在那里扭动身体,如果潘金莲看到我的样子,估计都要竖起大拇指赞叹我。
两头狼的凶狠气息越来越弱,它们的身体也在逐渐的黯淡,眼看着就要完了,我擦了擦汗水,准备穿好衣服收工,谁知道这时,那一头大狼猛地长啸一声,在空中突然跃起,冲破了信爷等人的防线。
那巨大的爪子直接来到的我的胸膛之上,强大的力量把我直接按在了地上,紧接着,爪子上的利刃想要将我开膛破肚。
我心里恐慌无比,黄金右手一拳砸在大狼的爪子上,但是那只爪子却纹丝不动,我的胸口像是被一个巨大的石块压住,险些喘不过气来。
完了!这回彻底的完蛋了!我心里想道。
就这爪子要撕开的我胸膛比吃完饭上厕所还简单,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回想我小健哥的一生,那也是生的窝囊,但是活得…额,更窝囊,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哥再怎么说也是个救世主啊。
难道救世主就在这个时候要完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