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冷,裹着沙粒一个劲的往脸上扑来,真叫人受不了。不过受不了也得受,这是战场,不是休闲度假的地方。
三更天的时候,风消云影散,一轮圆月从乌云后面钻了出来,高高的挂在天上。借着皎洁如银的月光,依稀可以看到地平线后面隆起了一团巨大的黑影,应州城仿佛一头洪荒巨兽,趴在大地的尽头。距离城墙大约四五里远处,火把一片连着一
片,仿佛满天的星辰都坠落到大地上了似的,号角苍号,金柝激越,一面面大旗在晚风中猎猎飞舞,正是蒙古军的大营。赶了整整一夜路的士兵们呵出一口白气,总算是赶到了!应州守军没有辜负侯爷的信任,应州城仍然在他们手中!
卢象升望向那一直延伸到天边的火把,默然不语。不必过去看他也能猜到,此时肯定有很多蒙古士兵正在帐篷里冷得缩成一团,天雄军的衣物远比他们多,保暖效果更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在旷野中仍然冷得有点儿受不了,衣衫单薄的蒙古士兵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那寒酸的衣着连关内一个农夫都比不过,然而就是这么一群看起来跟叫花子差不多的家伙,用他们的马刀和弓箭跟大明对抗了整整两百多年,将大明一步步的挤回到了关内,甚至跑到京畿重地去撒了好几回野!说他们是狼族一点也不为过,他们确实像狼一样凶残、紧韧!
他低声说:“你们都是坚强的战士,可惜,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寒风中,月光下,这位文武全才的儒将的身才显得格外的伟岸,俨然一座大山,足以将天给撑起来。
帐篷里,牛油蜡烛正在缓缓燃烧,从帐幕缝隙中透进来的风将烛焰拉得老长,
随时可能熄灭。
伯颜僵硬的坐在胡床上,手中的酒杯盛着醇厚馥郁的葡萄酒,然而他一口都没有喝,只是怔怔的看着酒杯出神。
这个酒杯是商旅从中原地区贩运过来的高脚杯,通体晶蒙剔透,不带一丝杂质,透过它可以看到酒液中最细小的一点残渣。这等美物自然在草原上引发了不小的轰动,伯颜用了三匹骏马才将它换了过来,交给最心爱的妃子妥善保管,每逢盛大节日总是拿出来斟上美酒炫耀一番,总能引来无数艳羡的目光。闲着无事的时候他也会拿出来赏玩,越看越爱,越看越是惊叹。以他的知识,穷尽所有的想象力也想不出这等美物是怎么做出来的,在他看来,只有天神才能创造如此美好的东西!
哦,对了,除了天神,关内那个古老的民族同样能够创造出这等美物。他们人口众多,能工巧匠数不胜数,轻柔光滑的丝绸、美仑美奂的瓷器、富丽堂皇的宫殿、庄严肃穆的庙宇…这些他们只有惊叹的份的东西对于汉人而言根本就不算什么,司空见惯了。肥沃的土地、发达的农业和数以亿计的人口让那个民族有充分的条件去创造瑰丽无比、精致绝伦的文明,而长生天的子孙只有吃沙子的份。他们唯一值得自豪的,恐怕只有他们的武力了。是的,他们没有这么强的创造力,他们绝大多
数人连饭都吃不饱,但是他们可以依靠弓箭和马刀去抢到一切他们欠缺的东西!那个古老的民族就跟他手上这件美物一样,精致而美丽,却异常脆弱,一碰就碎。
然而,这几天的惨烈无比的战事将他这点可怜的骄傲打了个粉碎,那遍地死尸和伤兵那响彻夜空的哀号让他意识到,蒙古人的弓箭和马刀已经丧失了以往的魔力,在明军面前他们就像玻璃一样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