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发现乔安安的心理恢复能力很强,走到家门口后,她就恢复了平时的状态,高高兴兴地从便利店买了两个饭团,还不忘把鲑鱼饭团分给余笙一个。
又重重地叹息一声:“遥想你乔姐当年,在哪儿都是吃最贵的料理,波士顿龙虾那都是按麻袋买,现在竟然落魄到吃便利饭团的地步。”
余笙吃了一口,不可置否地回答:“我也是第一次吃这些……果然,价值决定了它的味道。”
瞥了乔安安一眼:“你就这么不愿吃我做的饭?”
余笙没有太多的优点,可厨艺,那可是公认的绝味,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点是因为小时候大哥罚抄她太多太多书了,最后各种诗词歌赋都已经被抄完了,就连国外的诗文都抄的差不多了,最后直接索性把厨子的菜谱丢给余笙抄。
另外一点就是余笙的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抄一本背一本,后来菜做的比家里的厨子还要香,余沐后来闲着没事干,给余笙带去一个美食点评家,那个美食家就尝了一口,就瞪大眼睛,赞叹地说:
“味道太绝妙了,与我所品尝过那些美食的味道一模一样。”
随即又自我疑惑,喃喃自语:“这味道……未免也太像了,就跟从食谱里直接拿出来的一样。”
也不知道这话是讽刺还是夸赞,但不论怎样,余笙都很少下厨,主要就是因为宋瑾那时候尝过一口,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余笙的肩膀:
“笙儿,原来最适合你的,还是这样的油烟气。”
余笙呵呵一笑:“傻宋,原来最适合你的,还是这样酸不拉叽的柠檬味。”
乔安安好奇地看着余笙邻居的门,转头问余笙:“你邻居这儿有人住吗?要不我明天把这套房买下来吧。”
余笙也颇为遗憾地摇头:“听闻这个地方刚卖出去,这个买家买的二手房,连装修都没用,直接买了家具入住。”
“不像是二手啊,连个春联都没有贴,更像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样子。”乔安安津津乐道:“笙子,你说这个屋子会不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余笙仔细打探了那地方一番:“不应该,这门擦的比cici的毛都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