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盛在这里待的时间并不长,在得知余笙会参加宴会后,又匆匆赶飞机回bj,临走之前,难得展现出了一番关怀:
“在苏州这里好好待着,我可不想再从bj飞到苏州来给你收尸。”
姥爷本想给她请一些造型师化妆师来给自己点装,又遗憾地说这里没有那些高定礼服,还想让司机载着余笙去珠宝店把镇店之宝给买下来。
余笙笑着拒绝了,给自己挑了一件素雅的淡青色旗袍,最近天寒,又是小雨连绵,又在外披了一件白色绒毛披肩。
旗袍上绣着瑞祥的桃花,用金线缝制出桃花的边线,又加以白色的线缝制出形状,显得素雅至极。
她用一根白玉簪随意地绾了一个发型,连妆都没有化,而是呈现出一种大气素雅的大家闺秀的气质,红唇微抿,眉眼如黛,一股清雅的韵味从中而生。
姥爷欣慰地点点头:“不错,这才能看得出来,笙儿是我们苏州的孩子。”
余笙则有点担心,这样的装扮是否太过招摇,一旁的司机感叹地说道:“小姐生了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模样,无论是穿什么,哪怕您就简单地披一个麻袋进场,定能艳压四方。”
她没有从正门直接入场,而是选择了小门,主招待人在那里早已等候自己多时,她是一个挺漂亮的小姑娘,但并非是举办这场宴会的主要人物。
“是余笙余小姐对吗?我是这场宴会的主要负责人,我来带您进入会场,请随我来。”
她并不想太过招摇,从暗门进入后,就一直在一个较为阴暗的角落处,举着盛满威士忌的酒杯,像是一个紧盯着自己猎物的猎人,安静地巡视。
这场宴会很有特色,与以往自己所参加的那些金碧辉煌,绚烂璀璨的会场不同,这个会场是以黑白色简约风为主,中心处摆着一架钢琴。
自己还是来得早了,她是掐着点来的,宴会早已开始,可自己要等待的人物还没有出现。
其中来过不少熟人认出她的身份,来到这里和她热络会谈,其中大多都是谄媚讨好的话语,余笙很有礼貌地一一回应。
又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内心不免有些雀跃,还有几分自嘲,自己还是太过大意,竟然是轻信了温阮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