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过程中,比赛是全程处在正常进行状态中的,只是守门员在这个开球的过程中不允许有对方球员去进行干扰和阻拦,否则就是对方犯规。
但如果守门员这个手将球放到地面上,双手离开了球,那么这个时候对守门员保护就实时取消,谁都可以去抢这个球。
纳尼利用的正是最后的这种情况!
因为从头到尾,克拉滕伯格没有认为卡布尔犯规了,没有认为纳尼假摔了,没有认为纳尼手球了,那么这个球就是一次普通的进攻被戈麦斯拿到了球。
所以当戈麦斯将球放到地面上去推搡纳尼的那一刻,这个球就处在了无保护的状态。事实上,就算当时纳尼没有回头去看主裁判而是直接去踢球的话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从规则上来说,纳尼做得完全没有问题,这个进球的确应该是有效的!
当然,从道德上来说嘛,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为纳尼确实在摔倒的时候有用手触碰球的行为,裁判不吹是一回事,但理论上这应该是变成一次死球的。
纳尼利用戈麦斯对这个过程的误解偷进了一个球,引起人家的愤怒也是正常的。
是的,当热刺的球员想清楚了这整个进球的前因后果后,他们也没有再纠结于规则,而是对纳尼的这种行为产生了愤慨。
然而纳尼根本就没有什么愧疚之意,规则就是规则,在规则允许范围内我进了一个球,那就是天经地义。
用一句比较流行的话来说,这种球我不踢,那是情分,踢了,那是本分,不要拿什么道德制高点来绑架我。
对此,董卓也是理解的。
在足球场上,规则就是法律,裁判就是法官,法律允许,法官不判,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换成是董卓自己,他也照样会毫不犹豫地踢下去这一脚。
所以在所有的球员中,董卓是第一个跑上前去和纳尼进行庆祝的。球进了就是进了,就是为曼联保住了这一场比赛的胜利果实,我们需要就是这个结果而已。
不过董卓再想了想,也是哑然失笑,这球要是换成自己,还真不一定能在这电光火石间想清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