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儿指着大堂歌台方向,急不可耐地道:“易大叔,那你觉得这位老先生的筑击得怎么样?”
高渐离便又认真聆听起来。
那位老乐师边奏边唱道: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唱不过六句,高渐离当场抛出结论:“奏得有曼妙之处,也有粗劣之处。”
怜儿奇道:“曼妙在何处,粗劣在何处?”
高渐离道:“宫、商、角、徵、羽定音皆准,歌声契合筑音节奏,两者相和,起伏顿挫,明朗轻扬,此为曼妙之处。但揉弦时,其指力僵硬滞涩,便有嶙峋糙粝之感,此为一大败笔,终究还是令人遗憾!”
怜儿本已将老先生筑声视为天籁,被高渐离这么一说,立即如同受到了当头棒喝,当场陷入了愣怔状态。
“易大叔…易大叔?”
等她醒悟过来时,高渐离早已不知所踪。
狭窄昏暗的房间中,响起了男子幽幽的叹息。
如此隐姓埋名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呢?
高渐离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从床底拖出了行箱,吹了吹上面的灰尘,打开了箱盖。
箱子里面装了几套白衣博袍,都以上等素绫剪裁而成,或绣以云松仙鹤,或绣以流水高山,织绣精巧,华丽不凡,一尘不染,是他在燕王宫做乐师时的衣裳。
如今隐姓埋名,沦落为一名小城酒保,这些行头自然派不上用场了。
他之所以开始翻箱倒柜,是因为已有许多时日没有碰过那把桐木筑琴了,只想掏出来到个僻静处为自己演奏,解解闷。
就在他从箱底拿起裹套在黑布中的筑琴时,一件小物什映入了他的眼帘:一柄青铜匕首,黑色漆木鞘,鎏金螭龙纹剑柄。
高渐离将筑琴挎到肩上,然后拿起青铜匕首,将其拔出。剑身布满了黑色菱形暗格花纹,剑格镶嵌了一对蓝色琉璃珠。
荆轲赠——三个铭文映入了眼帘。
时间凝固,窗格漏进的光柱照亮男子沉默的侧脸。
高渐离拿着匕首的双手,像是触电了一般,略微颤抖。
这一天,他买了一把锄头、几坛酒,出了宋子城东门,寻了一个梨花盛开的僻静处,挖下一个小土坑,将匕首葬进了土坑里,夯成了一个小土包,又在土包前立上一块小石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