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大米叫金米。

没成想面前的这一盘金灿灿的炒饭,入口的滋味让刘奎志从舌尖到口腔,到胃里,整个人犹如腾云驾雾。

这才叫真正的金米。

不知道用了什么特殊的调料做出的炒饭,味道居然如此的清奇。

如果光是看眼前这盘炒米饭,只是用了简单的鸡蛋和绿色的葱花。

这种金黄色的调味料根本没尝出来是什么。

总之几种简单的材料融合在一起,偏偏出来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

米饭颗粒分明,每一颗上面都鼓上了金色的蛋液,入口的感觉外面是嫩滑的鸡蛋里面是略微有些嚼劲儿的米粒。

软滑和这种嚼劲儿的硬度混合在一起,让人的口感绝佳。

还有这种调味料有微微的奶香,还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辛辣,这种辛辣绝对不会抢夺炒饭的滋味。

反而让整个炒饭的口感变得异常夺人眼球。

尤其是配上面前的这些菜肴,当然如果是一碗白米饭配上这些菜肴,也绝对让人欲罢不能。

初五和陆延庭也端起了饭碗,他们俩吃的自然是白米饭。

白米饭已经够让人心疼了,那一盘炒饭他们哪敢去盛。

陆延庭给母亲盛了一碗饭,放在母亲面前,才拿起筷子风卷残云。

顾春华看看大口吃肉的儿子,不由的淡淡一笑。

老二还真有孝心。

也不枉费她在这里为了一家子的生机动足脑筋。

三个儿子里,老大虽然孝顺,却有点儿过于圣母。

心软的人终究会在这上面吃亏。

老二,目前来说是她最满意的一个儿子。

虽然有点儿武人的鲁莽和不动脑筋,为人孝顺,又愿意善待妻儿。

更没有过分的大男子主义,最重要的是老二对自己非常崇拜。

思维简单的一根筋调教调教,说不定还大有可为。

老三就不用说了,在书里就是个白眼儿狼,现在显露出来的性格也的确正在朝白眼狼的路上走去。

顾春华决定了,老大和老三能掰就尽量掰过来,如果掰不过来,她就全力培养老二。

这可是自己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当咸鱼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