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母系氏族与女性力量5

【当男女比例差距越来越大,贵族又占据了最多的女性资源,底层男性活着娶不到媳妇,那么怎么办呢?那就死后娶。】

【明清时期,也是冥婚最为盛行的时期。】

【冥婚,指的是没有完婚的男女因为各种原因死去,其家人为其举办婚礼,然后合葬。】

唐朝百姓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不就是互通婚书,然后迁坟合葬,再记名一个子嗣吗?”

按照唐朝的冥婚习俗,就是两家父母为两个未婚男女订婚迁葬。

因为华夏婚俗为的是传宗接代,冥婚没法传承子嗣,所以长辈一般会在最后告祭先祖的时候,领养一个孩子记名在死者名下。

在先秦时期,“冥婚”叫“嫁殇”,顾名思义就是死者的嫁娶。

到了唐朝才改名叫“冥婚”,从字义来看,就是去除悲剧色彩,增加喜庆氛围,将凶礼转变为嘉礼。

在唐朝不仅民间还比较流行冥婚,宗室也有。

比如懿德太子李重润死后,被唐中宗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与之合葬。

史料中,关于唐朝冥婚的记载也比前朝要多。从现代发掘的墓志铭统计,十一位冥婚新娘的家庭背景与新郎家庭背景大致相符,二位平民,八位贵族,一人是皇室亲属,可以看到皇室举办的冥婚也多余其他朝代。

此外也可看出这时婚姻以“门当户对”为主,哪怕是死后的冥婚也是如此,彼此相当。

【早在先秦时期受到殉葬制度的影响,已经有冥婚。那时只是单纯将两位死者合葬。但是因为儒家,比如孔子和荀子,是明确的批判过厚葬和人殉,合葬之风也并不流行。】

【唐朝时期因为胡俗开始流行,宋朝因为佛教火葬的影响衰落,元朝同样更崇尚天葬火葬之类,冥婚接近于无。】

孔子认为,除了纸扎的草人之外,以“木偶”来陪葬,都是“不仁”的,因为这太接近于以人陪葬。

荀子虽然坚持厚葬,但也是极力反对以活人殉葬。

哪怕是唐朝,也有儒生很明确的反对冥婚。只是大唐并不是独尊儒术,是儒释道三家并立,唐朝的宗室亲近佛教亲近道教的各有不少,儒家并不占优势,所以影响力不大。

宋朝比较神奇的一点,是在造纸术和印刷术发展成熟后,民间盛行写笔记野史之类。许多笔记小说里会记载冥婚,但是一般写得要么是前朝大唐的故事,要么写荒郊野岭偏僻山区的故事。真要查看宋朝古墓,反而很少很少。

——所以要去宋朝找冥婚,去文人的笔下书中找,冥婚故事相当的精彩,已经有了现代灵异小说的雏形。也或许,元朝时期的人鬼恋戏曲,就是宋朝民间志怪小说发展影响之下形成的。

到了明清时期,老朱一边重儒家一边搞人殉,朝廷的文臣一边学儒一边学着人殉,也不怕读圣贤书时被圣贤们穿到明朝亲自演绎抡语。

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清都变成了土葬。

宋朝从皇室到民间已经很流行火葬不过那时数量较少,

唐朝时期也有极少量,

但是那时记载的都是男性孝顺长辈。

到了宋朝,女性割股疗亲激增,并且对后世的明清产生了重要影响,一直到明清时期女性孝行也有割肉疗亲的行为。

起初的割肉疗亲,与介子推一样,是割大腿上的肉,用作药引入药。

到了宋朝,开始变得花样百出。

从墓志记载的所见至少27例,妇人割股疗舅姑——也就是宋朝时期的公婆,类型最多,有12例;其实是女割股疗父母,有11例,一般是未出嫁的在室女;还有妻子割股疗丈夫和其他情况各有2例。

可见,宋朝女性割股疗亲是受到传统孝道和出嫁从夫婚姻制度的双重制约。

比如目前有记载的,赵仲轼妻刘氏十六岁嫁入赵家,公公久病未愈,刘氏割股肉,做成粥伺候公公服用;

孟忠厚妻王氏,婆婆生病了,屡次请名医都未能好转,王氏用针刺破自己手臂,放血入汤中,伺候婆婆喝下。史料记载说,“婆婆一饮而愈”;

赵仲伋久病不愈,妇人求医祈祷都无用厚,自毁肤发,最终也没有将丈夫救下来。

……

传到明清之后,同样不落下风。

明朝崇祯年间,张氏女婆婆病重,听说人的肝能治愈疾病,张氏剖开自己的腹部挖出肝脏数寸为婆婆做成肉糜粥;

明朝湖广汉阳某妇,为了给婆婆治病,三次剖腹取肝做汤药,最后痛到昏聩过去,鲜血淋漓满床;

清朝荣河县某女,为了给父亲治病,割左臂上的肉入药;

清朝某女仇氏,母亲得了重病,悄悄割肉疗伤,家人都不知道。她生孩子被人看到伤疤才知道割肉疗亲的事。

大量的割肉疗亲,是因为朝廷的大力赞赏,称呼她们为“孝女”,给与了不同等级的命妇封赏和实质性奖励,而且会让她们嫁得更好,整个家族也会受到荣誉和嘉奖。

朝廷的支持,也让割肉疗亲在宋明清三朝愈演愈烈。

根据史料《道光阜阳县志·烈女·孝妇》记载,有孝行的34人中,割肉疗亲的有23人;

《光绪宿州志·烈女志·孝淑》记载,有孝行的36人中,割肉疗亲的有31人。

这些还只是地方上,放眼全国和整个朝代,数据恐怕不敢想象。

【在男人书写的史书和墓志里,只记载了被割肉养病的人,几乎没有记载过割肉的人怎么样。】

【可是我们想想,在那一个没有青霉素也没有破伤风疫苗的古代,一个医学技术落后的古代,活生生割掉自己的肉或者挖出自己的肝,真得还能好好活下去吗?】

“割肉疗亲”从来不仅仅是割股肉,还有放血、毁肤发、刺骨肉、灼顶,甚至还有挖肝脏。

假如刀子上有锈,比淬毒了还可怕,喜提破伤风病毒,丧命只有早晚之差。

就算没有锈迹,伤口如何包扎,如何预防感染,如何养伤,没有任何记载。

也可能是不如多吃只鸡补补身子。】

“大秦以法治国,不崇尚孝,不需要如此。”

嬴政的脸色比自己身上的衣服还黑,他本就不喜儒家,看着天幕上这乱七八糟的孝道,还记得天幕说过自汉朝以后独尊儒术,冷冷地看向淳于越:

“这孝道如此野蛮血腥,真得是儒家的吗?”

淳于越严词厉色:“不是!绝对不是!”

他儒家不背这黑锅,绝对没有这么奇葩的东西!

儒家明明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怎么会把割肉侍亲当孝道?女子割肉侍婆母,难道对自己的生身父母就是孝顺?

淳于越深刻觉得,后世儒生败坏儒家名声,气得他完全不想承认那些是儒家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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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未央宫里,刘彻冷冷地看向董仲舒这位大儒:“董仲舒,要尽孝需要割肉侍亲吗?”

“不需要。”董仲舒在刘彻危险的目光下心里疯狂怒骂后世的儒生,嘴上也不能歇着,连忙解释:

“毁坏自己身体是为不孝,让儿媳割肉侍奉是为不慈,倡导割肉侍亲是为不仁,官府有钱去奖励孝子孝女没钱资助贫苦百姓医疗是为不义。这是后世官府不仁不义,倡导的愚孝导致婆母不慈,儿孙不孝!”

“哼!”刘彻十分担心,这后世对女性的压迫让大汉的女子也跟着乱起来。

一想到大汉“以孝治国”,刘彻就觉得后世的奇怪“孝道”败坏大汉名声。

“什么割肉侍亲,乱七八糟,大汉是以孝治国,但不是这种愚孝,都割肉去了谁种地,谁打仗,谁生孩子?后世的人脑子有毛病。”

“让民间严查此事,无论男女都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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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严禁此风俗。”李世民心很累。

其实唐朝也曾经嘉奖过割肉疗亲,但是单独的嘉奖。

宋朝不一样,孝成为了取士的一个重要标准。当男性普通的尽孝已经不足以称颂,自己又狠不下心来割肉,就开始洗脑女性割肉疗亲,被记录下名字的,依然是男性。

有些女性还能被记录“某某之妻某某氏”,到后面直接是“某孝妇”,放眼天下,这样的名字,谁在意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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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瞾身为女性,看得十分不适。

后世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公婆生病不是应该去找药找大夫吗?哪怕你亲自去上山采药也比割肉孝顺吧?实在不行,你抄佛经也比挖肉虔诚吧?

还有这些官府,还大力赞赏,这些读书人怎么当官的?

不会都是那些当猪养的藩王走后门塞进去的吧?

【明朝还有一个让后世避之不及的陋习,缠足。】

【缠足甚至成为了我国在海外的标签,至今还有外国人误以为华夏女子都需要缠足。】

【缠足起源于何时有各种说法,有的说起源于商朝,是商纣王的妲己刚变成人形时,脚还没有变成人脚,所以用丝帛相裹以避人耳目;

有的说是起源于春秋

战国,

说是临淄女子跳舞会缠足;还有说起源于汉朝,

说是汉恒帝的皇后梁商女以细绢裹足,足长八寸;还有说起源于唐朝,理由是杨贵妃被李隆基缢死后在马嵬坡留下了绣花鞋和香袜,据说是绣花鞋,后世无数文人写诗臆想。】

李隆基:“…………”

说宋明清缠足怎么又有他的事?

还有杨贵妃,是他哪位贵妃?还是那个被他强娶的儿媳?

李隆基一想到这里,就眼神飘忽。

最近儿子们进宫探望母妃,要么趁他不在时让王妃觐见,要么一听到他要过来的通传立刻回避,生怕他见到了“色心大发”。

李隆基无比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