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诱仙记146

青岚[快穿] 无有竹 1790 字 11个月前

“好,再把你最好的酒给我来两壶。”

老翁随手扔了两个扁肚壶过来:“我这里的酒都是最好的。”

青岚接了酒,拔开壶塞闻了闻,喝了一口品了品说:“老头儿爱说谎,这酒分明比你上次卖我的更清冽,是酿酒用的水不一样吧,有寒山石泉的味道。”

老翁这才正眼看她:“你倒是会喝。”

青岚点头:“嗯,喝的多了自然就懂了,我是自打会喝水就开始喝酒,每天不喝几口,吃饭都没滋味。”

老翁笑了一声再没说话,青岚将酒壶挂在腰间,揭开破门帘出去了。

这时间街上行人多,青岚不好在众人眼前搞消失,买了一只大背篓背在身后,溜溜达达的出了城。每天都在大厨房提饭食,朱管事为着人情不愿收她好处,但这人情攒多了可就不好还了,所以还是要时不时的还些才好。

园子里的鸟都抓完了,要是还想吃肉,就得另想办法,现在正是草长莺飞时节,窝了一冬的野物都出来了。

从狩猎角度讲,这时节并不适合打猎,因为好多动物肚里都存了崽儿,想要猎,就得猎公物,比如公山羊公鹿,但这种公的动物吃起来味道不好,太臊,所以大家一般不在春时狩猎。

青岚也不爱吃春时的公鹿,刚发情的小公鹿臊味迎风能吹出几十里,皮子一剥开,那麝味逼的人连气都喘不上来,那肉几乎也是不能吃的。

所以她打算再弄些鸟,那鸽子大的鸟虽然鲜香,但是终究肉太少,吃着不过瘾,莫不如大雁大鹅来的实在。

她溜溜索索的偷钻进伯爵府的猎场,那里一般没人敢去,春日的候鸟会不被打扰的在那里停歇,因为那里有片湖区,湖里有鱼,能补充它们一路迁徙中失去的能量。

狩猎场是有守卫的,但武力值都不高,毕竟猎场里除了野物树木,没有什么更贵重的东西,用这些低级守卫只是为了阻拦附近百姓偷人猎场而已。

这么看起来是挺公正仁义,可这猪场原本就是那些百姓的家园,只是伯爵当初一时兴起想弄个狩猎场所以将别人的家园夺了过来,顺带着,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掳了做奴隶。

在以武为尊秩序混乱的位面,这种事是常态,不独此处,到处都有发生,义愤填膺不过来。

青岚现在也稳的一批,在没有能力改变世界规则的情况下,计较这些没什么用,因为恶是能生出来的,除掉一个又会生出一个新的恶势力来,如野草之蔓,既使上面被燎原大火全烧干净,只要根不死,这草还得一茬接一茬的长,只斩草那是白废力气。

一路往湖边摸,一路还顺便掐了些鲜嫩的野菜芽扔背篓里,看见了几行桑树,桑叶刚长出来,嫩绒绒的,她跳上树捋了半篓。

摸到湖边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湖水被夕阳映的一片金红,若是有诗人在此,见到此情此景必是要赋诗一首的。但青岚完全没有get到这种诗情画意,她的目光都被湖边临水哞哞高歌的大肥鸟吸引过去了。

这鸟大,估计一锅炖不下,走神了,说回正事,这鸟贼大,要不是长了鸟样儿,她真会误以为那是头牛,谁家大鸟叫起来不是唳啸之声,偏它就叫的特别低沉接地气,真是很容易就能让人联想到红烧牛腩什么的。

这鸟大,喙也大,扁平宽长,不太尖的上喙处有个大勾子,那勾子看着可危险,要是人被它啄一嘴,骨子肠子估计都得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