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小小的研究一下!

我自蛮荒来 听水心跳 1470 字 7个月前

“不好!”

拉莫斯心中狂叫一声,仅剩的一只蝠翼疯狂舞动,直接破开窗户,朝着外面逃窜而去。

嗡嗡——

一时间,黑色的雾气混合着血色光泽,在虚空当中不断的闪耀。

七八秒之后,等拉莫斯停下来,已经是出现在了寂静的校园一个宿舍楼的死角。

见到四周空无一人,拉莫斯终于松了一口气,又是冷汗直流:“这个华国人太恐怖了,不管是力量还是身形,好在我何塞的秘法也不简单....”

他正这么说着,忽听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身体强度只是一般,但速度却比武道宗师还要强大,甚至媲美化境强者,如果只是普通精血的话,应该不会有这样的功效...”

拉莫斯抬眼看去,面色猛地一变。

却见一个淡淡的身影,一边不慌不忙的朝着自己走来,一边手上拿着一个笔记本,不断的记录着数据。

而他看向自己的目光,就仿佛…在看一只实验室内的小白鼠!

“上帝!”

见到这一幕,拉莫斯再也承受不住了,歇斯底里的道:“林城,你不敢杀我的,因为我如果放出诅咒,可以杀掉这小半个宿舍楼的人,你绝不敢杀我!”

却不料,林城闻言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反而仿佛更有兴趣了,开口道:“还会诅咒?那就是说相当于我们华国的术武双修了?”

“什...什么?”拉莫斯闻言彻底崩溃了,怒吼道:“林城,这是你逼我的!”

自己可是高贵的血族子爵,哪怕是死,也不可以成为被研究的对象!

然而就在他凝聚全身血液至血核,准备彻底引爆全身,诅咒一切的时候。

拉莫斯却感觉头上忽然一轻,就好像什么束缚都没有了,而后....他就看到了自己的身躯。

一个缺了半张蝠翼,定定的站在了原地,却没有了头颅的身躯。

下一秒,一片真正的黑暗彻底吞噬了他。

恐怕拉莫斯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这么一位‘高贵’的血族子爵,足以媲美半步化境

的贵族,被林城一个弹指,就随手杀掉了。

而林城却神色一片平静,仿佛只是做了什么微不足道的事情一般。

依旧只是思索着,吸血鬼所赖以为生的血液,和猛兽精血到底有什么区别。

最终,在高贵的拉莫斯残躯之前,他失望的摇头道:“目前来看的话…所谓血族,也就是介于人类和动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生物罢了。”

“实力弱小,并没有太大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