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他无聊得开始玩墨镜腿时,楼道电梯‘叮’的一声打开。
正在包里翻找出钥匙的妃英理一抬头,便看到靠墙坐在事务所门旁的金发男孩。
她自然是认得这个孩子的,无论是对方和小兰的朋友关系,还是对方母亲是她高中时的学姐。
印象最深的就是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这孩子直言不讳的劝她以后不要再做饭。
“阿姨好。”
妃英理脚步一顿,走去开门时没好气道:“没什么好说的,我已经决定和那个家伙分居了。”
“那小兰呢?”九里跟着对方进了事务所。
“刑法典217条规定,遗弃因年老、年幼、身体障碍或者疾病而需要扶助的人的,处一年以下惩役。”
“哼。”妃英理笑了一声,“那你知道第218条写了什么吗?”
九里愣了下,立刻道:“保护责任者遗弃——对年老者、年幼者、身体障碍者或者病者具有保护责任,而将其遗弃或者不予必要之生存保障者,处三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惩役。”
他昨晚只背了217条,这218是读心术读出来的。
“你这不是知道的很清楚嘛。”
手磨咖啡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妃英理看着被滤纸过滤到下方透明壶中的咖啡液,声音带着淡淡的无奈。
“我没有遗弃小兰,没有不给她生存保障,也没有阻止她来找我,我唯一做的只是分居而已。”
九里思考几秒对方话里的意思,梗着脖子先让自己的气势不落下风,“……话是这么说。”
随后顿了顿,他半是不甘、半是怀疑问,“您…你真的没犯遗弃罪吗?”
“我可是律师,世界上没人比律师更懂法律。”
这话说得没问题……
不不不,不能这么想。
九里甩甩脑袋,心想律师就是厉害,差点把他绕进去。
“那小兰怎么办?”他这次来可是为了小兰的,“你不回家,小兰会一直很难过。”
,要我回去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