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其实在他经常去的一个夜总会里面,主要是现在人多眼杂,但是有一个好处就是里面太乱了,也不会让我们的面相给暴露出去,其实也是很好的给我们伪装,等到了里面之后,大家千万不要走丢了。”
黑寡妇一听说秃鹰在夜总会都感觉到格外的兴奋,因为毕竟这是他离开杀手组织之后,唯一一次可以去这种地方进行办公。
一想到那个画面,黑寡妇对我感觉到无比的刺激。
但其实白无常显得来说比较淡定,因为毕竟这样的场所男人应该都见得多了,无非就是些喝酒的,唱歌的跳舞的都在一起,由于靠着灯光的昏暗再加上氛围感,很多人就会在夜总会里产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其实这都是比较正常的,然而对于小姑娘而言的确是没有见过一两次感觉到兴奋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可盯着你们俩进到里面之后可不要把事情搞砸了,咱们今天的目的就是将他给捉拿,所以其他的人和其他的事情,我们都不要去插手。”
夜总会的复杂性魏平是知道的,毕竟之前也去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魏平都是在里面能够脱颖而出,也算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手段。
“你放心吧,这些道理我们还是知道的,进去之后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如果我们在夜总会就把它捉拿出来的话,那样目标太大,会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呀?”
“这样还不简单吗?
我们就假装他喝醉了,然后实际上把他打晕,然后再把秃鹰扛出来就行了,我们主要是防备着他身边的人就可以,他现在出门的话也是带着保镖,这其实才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黑寡妇说得对,重点就是在于他身边的那几个保镖,我们在解决秃鹰之前,必须要先解决了他身边的保镖,那样才能够保证万无一失。”
他们三个人就这样在这密谋着时间很快的过去来,到了晚上正是夜总会正忙的时候,里面的灯光灯红酒绿的。
人一旦进去之后就显得格外的精神涣散,这就是夜总会的其中一个特点,灯光搞得特别复杂,什么颜色的都有,就会让人一眼感觉到特别的眼花缭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