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不需要祁尔曼介绍,他们通过新书预告里的一些片段,很快猜到了姜穗穗好宋时清就是主人公原型。
他们热情极了,因为这将是一个蛮大的新闻。
当祁尔曼的新书预告出来时,主人公的人设得到了剧透,甚至有读者开始质疑祁尔曼对主人公们的描写,因为他们觉得祁尔曼作为一个现实向作家,在这本书里对主人公的一些外貌描写,会不会过于玛丽苏了?....
甚至有人开始怀疑祁尔曼开始退步了,她也开始慢慢向市场上那些小言靠拢,写出来的东西夸张又狗血。
可是当记者们亲眼看到姜穗穗和宋时清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次的新闻稿可以狠狠地打那些质疑的读者们了。
哪里夸张了?哪里狗血了?祁尔曼分明就是实事求是好吗!他们甚至觉得书中祁尔曼用的形容词太少了,刻意减少了对于主人公的描写,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好看了!
到了这个年纪还能这么好看,那么年轻时候的他们,得是怎样的神仙啊!
镁光灯打在身上,镜头咔嚓咔嚓的拍个不停,记者们唯独落后,不绝于耳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全都扑面而来。
可是姜穗穗丝毫没有任何的慌乱,她的脸上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对于记者们的问题有问必答,当然了,她回答问题都是很巧妙的,一些特别私人的,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则会巧妙的用别的话题去盖过去。
相较于祁尔曼,姜穗穗在记者们的‘围攻’之下,显得从容得多。
宋时清在外人面前,向来都是话比较少的冷酷派,只不过有姜穗穗在,他也不需要多回答什么问题。当然记者们也不会就那么容易放过他,会问一些他对于姜穗穗感情的问题。
“私心里有没有变心过?哪怕一个瞬间?”
“从未。”
“你真的像书里写的那样爱姜女士吗?”
“不是,书里所提之爱,不及我心中十分之一。”
因为这本书主要还是想要表达的是那个年代的风土人情与奋斗史,关于感情的描写并不很多,所以在宋时清看来,那些爱都太过于片面,不及他心中所爱。
他对于姜穗穗的爱,或许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有多少了。
可他知道的只是,很爱很爱,这一辈子都爱不够。
最后,由姜穗穗以“好了,那么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曼曼的新书”结尾,结束了这次采访。
尽管记者们觉得这会是一个大新闻,很想再继续采访,最好能再搞点刺激的,可是姜穗穗主动表示累了想要休息,他们也不敢再继续缠着了。姜穗穗虽说看起来很和善,说话的语气也令人如沐春风。
可正式因为如此,不知道怎么的,她要结束,他们便不会为难她在继续了。
或许,也跟她身边的宋时清有关系吧,听说宋家三代红色,爷爷是首长,爸爸是团长,到了宋时清这里,也是个将军,背景不容小觑。
接下来是读者签名会,为了避免等会儿人太多,挤到了姜穗穗,于是祁尔曼先给姜穗穗签了几本书,让她带着书先回去。
姜穗穗手里拿着一本书翻阅着,她还是挺好奇这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的,毕竟之前她也只看到一点点的剧透而已,对于全文究竟写了些什么无从得知。
她一开始觉得,这本书应该是以女性视角去写的,毕竟祁尔曼是个女孩子。
可是当翻开第一章的时候,她就愣住了,因为这本书是以男性视角去写的,也就是宋时清的视角。
然而最令她吃惊的并不是这个,而是这本书的开头,跟她当初看到的那本书,也就是她穿越进来的那本《七十年代纪事》的开头,一模一样!
虽说书名完全不一样,可是第一章的开头她永远都记得,的的确确就是她当初看的那一本书。
她的面色变得凝重起来,看的也仔细了一些,她注意到,开头的一些情节与她看的那本《七十年代纪事》大同小异,唯一发生了改变的地方就是她出现的那里。
因为她的出现,所以这本书的走向完全改变了。
她似乎又想到什么似的,将书合上,仔细去看书封上的笔名——曼曼的蜗牛。
!
姜穗穗心中又是一惊,因为那本《七十年代纪事》的作者笔名也是‘曼曼的蜗牛’。她一直都以为这个作者是个男人,所以当祁尔曼征求她的意见,说要写一本关于他们的故事的书时,她根本就没有多想,直接就答应了。
这些年,她虽说知道祁尔曼一直在写书,却并没有多关注过她的笔名。只知道她刚开始写作时用的那个笔名,并不是‘曼曼的蜗牛’。
她简直无法解释这样的结果,书中的背景走向与现实一模一样,这她可以解释为原著本来就是按照真实背景来写的,可是为什么她明明是穿书,现在她好朋友的女儿写出来的书,却成了她穿越的那本书?
这是蝴蝶效应吗?
还是别的?
她所在的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书中的世界?还是说这世界原本就是真实的世界,而她一直拥有的,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记忆,才是错误的?那个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记忆,不过是她梦到的?
这太复杂了。
姜穗穗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
宋时清看出了她的不对劲,问道:“怎么了?是尔曼哪里写的不对吗?”
又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探了探:“不烫。”
姜穗穗收回思绪,将书本递给宋时清,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曼曼的文笔很好,写的也没有问题,是我想起以前的事情有些唏嘘而已。”
她是个很看得开的人,或者用另一种说法就是心大。她觉得,其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或许也没那么重要,因为不管这是不是真是的世界,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了,她在这儿有发展的极好的事业,有爱人,还有一双儿女,她的生活已经足够
受到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羡艳了。
管他是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或者是平行时空呢,这样的日子就很好,她懒得继续去探究了。
“看到什么了?”宋时清没有看,因此问她。
姜穗穗伸手挽住了他的手臂,指了指前面的那条街道,说道:“你还记得这里吗?这里当初是我们赶集的地方。”
后来江州慢慢扩大,这里早已经发展起来了,有了一个大商圈,那条赶集的道还被弄成了小
吃一条街。如今的小吃可谓是多种多样,还隔着一条街呢,就能闻到传来的香味儿。
姜穗穗这些年对于吃上来,从来不克扣自己。她虽然要保持身材,可是并不会在吃上面要求自己,她只需要隔几天吃上一颗瘦身丸子,吃进肚子里的那些热量就会自行排出来,根本不会变成脂肪。
只不过姜穗穗年纪大了,对于这些‘垃圾食品’的爱好就小了,但是偶尔吃一次还是很不错的,更何况如今故地重游,姜穗穗很是有兴趣。
宋时清点点头:“记得,我们第一次去赶集,还一起吃了牛肉面。”
其实当时她看到她碗里的牛肉不够多,他很想将自己碗里的牛肉都夹给她,但是给她夹菜的行为未免过于暧昧,所以他才忍住了。要是早知道会有后来这些,他当时肯定不会犹豫。
他会珍惜每一次能够对她的机会。
会在第一次将她从河里救出来的时候,就对她温柔一些,会亲自给她穿鞋,送她回家,舍不得她掉一滴眼泪。
姜穗穗也回忆着从前的事情,很神奇的,哪怕过了二十多年,她对于以前的事情任然记忆犹新。她笑着说道:“当时我披着头发,你还给我去买了头绳,是绯红色的,特别好看,我很喜欢的。”
后来她每次扎头发,都会尽量用那根头绳来扎。
“那根头绳还藏在你床头柜里的那个木盒子里。”宋时清顺着她的话说下来。
姜穗穗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啊?”
“我当然知道了。”宋时清笑得温和,“我还知道那里面有一本你写的日记,在我去前线打仗的时候,你每天都会写日记,每天想我多少次都会记下来。你还警告老天爷一定不能让我有事……”
姜穗穗在他的腰间掐了一把,轻哼道;“你偷看我的日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