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吴笛的文章就是有这样一种强烈的吸引力。让读者们一旦读进去时,会自然而然地忘记时间。只想贪婪地将它一口气全部看完!
“哎,难怪这样的文章可以被发表,倒不如说,这样的文章如果被埋没,那就太没道理了!”宁箐诺发自肺腑地赞叹道。
“小宁子,我也承认大小姐的这篇文章妙极了,不过你对她的文风、文笔怎么评价呢?”曾瑜十分好奇地询问道。
宁箐诺不由赧然。她坦诚道:“看第一遍的时候光顾着看小说的情节了,根本没注意什么文风、文笔,没办法,这篇文章太能让人入戏,可读性实在太强,真正堂堂正正的王道文章,比那个吴迪剑走偏锋的趣文更好看,难怪他那么推崇大小姐,可笑我那个时候还完全不信……”
曾瑜听到宁箐诺这么说。深以为然道:“不错,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也很入迷,什么都没想。连一开始想要挑刺的心态都不知不觉地没了,太不可思议了!”
宁箐诺终于把目光放到了单纯的文字之上。她非常希望自己可以学到这篇文章的优点,然后让自己的文章也更具备可读性甚至是“中毒性”。
良久,在曾瑜那期待的目光中,宁箐诺有些失魂落魄地说道:“我以前一直对自己的‘文笔’而自豪,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文笔。她的文笔已经完全返璞归真了,该简洁的地方极其简洁,该华丽的地方不吝辞藻的完美渲染。就是这强大的文字掌控力,使得整篇文章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在我还在为细细雕琢出一个自认为极具文采的句子而沾沾自喜时,她却已经完全着眼于一篇文章的整体,力求做到每个部分不突兀不过分,这便使得整篇文章浑然天成,没有一处让读者出戏,这实在太强了,强得我心服口服!”
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服力,宁箐诺指着文章中的一处段落,语气苦涩地说道:“你看这一段吧,用词都非常简短有力,多用短句,没有任何过于华丽的辞藻,可我读到这里时,却有种热血上涌的畅快感。但如果我来写这一段,定然忍不住使用自认为文采飞扬的长句,卖弄文笔,但这一下子就破坏了文章整体的和谐统一感,让读者们瞬间出戏,甚至还会忍不住跳过这里……”
“我之前读了那个男吴迪的文,即使他的文章写得也很棒,极具趣味性,但我却从来没有不如他的想法,只是认为我和他风格不同,比较起来就像关公战秦琼一样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是看了这位吴笛大小姐的文,我发现自己真的差太远了!”
曾瑜听得连连点头,经过宁箐诺这么一说,她终于发现,吴笛的写作实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