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抬脚顶过去,扛着人离开。
还是打架舒服。
没有什么是打一架解决不了。
看,这人不是安生了吗?
笙歌把人抗到车里,开车离开。
后车座里,躺着的人眼神不断暗沉。
笙歌置之不理。
有本事打得过再说。
把人送回家,等待时间过去。她可不敢再在boss无法动弹的时候离开。那样,不是自己死,就是boss或那些闯入的外人死。
三者要死其一。
笙歌看着书安静地等人恢复。将近6点半的时候,assen身体缓过来了,笙歌踩着将昏的夜色跑回家。
随意煮点饭打发肚子,笙歌整理一天的结果。
之前有讲过,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物学上的犯罪倾向,他们对所犯的任何错误都缺乏罪恶感和悔恨(尽管他们也会声称后悔),对辨别是非有一种特异性的学习无能。
除此之外,他们不与他人建立亲密的友谊,更容易背叛同伴和同谋,表现出“极度自我中心”,冲动、冷静和对疼痛的高度耐受。
结合assen今天的表现,她无法得出结果。
冲动有之,对于犯罪,他随时有这种冲动。
他要求当女友,可能也是冲动下的结果。
冷静有之,那些人能无声无息不被人察觉,肯定是冷静下的结果。
对疼痛的高度耐受更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