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日子就是需要重要的人都聚在一起,那样才有意思。
王寻收到信息大概就知道是什么事情,而林桓就算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老板说要吃饭,他哪有不到的道理。
一群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全程没有提一句工作,也没有提机甲的事。
续摊又去唱了歌,结束回家的时候,都已经到后半夜了。
云霄喝了点酒,但是没有喝醉,他叫了车,先把其他几人都送回家,然后看离自己住的地方并不远,便准备走回去。
未来的城市,几乎每一座都是不夜城。
云霄慢慢走着,街上热闹得和白天没有什么区别。这对于夜猫子来说,可真是个好时代。
科技在进步,人们再也不用担心因为睡眠太少而猝死,更不用担心掉头发。
云霄走着,突然就站住了脚步。
繁华的街头,缩在街角的流浪汉就显得特别地扎眼。
这年头竟然还有流浪汉?
云霄连流浪狗都没见过,更不要说流浪的人了。
不过那个穿着破旧不合季节的t恤、短裤的邋遢男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
还留了一头长发。
云霄已经走出了几步,但是想想又止住了脚步,重新走了回来。
“嗨,兄弟,吃饭了吗?”
云霄在流浪汉面前蹲下,对着人露出一个带着酒意的和善微笑。
双眼微眯,有点迷糊的可爱。
流浪汉抬眼,露出一双暗红色的瞳色。
吸血鬼啊!
云霄过了两秒才让被酒精迷住的大脑重回清醒,这可不是吸血鬼,这是蛮荒星人!
地球人也有各种瞳色的,但是红瞳,长发,这几乎是蛮荒星人的标配。
再加上比起地球人更加高大强壮的身体,就像把哈士奇和狼放一起,再怎么像,你也不可能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
“吃饭吗?”
云霄见对方没有回答,又问了一遍。
这个蛮荒星人与他对视了两秒,点头。
那姿态,就如草原上优雅的黑豹一般。
看就是个能打的。
云霄转头看了两眼,旁边不远处有家做宵夜的大排挡。
“去那里行吗?”
他伸手一指。
蛮荒星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然后,吞了一口口水。
云霄一个响指,行了,就是这家了。
一个小时间后,云霄酒醒了,钱包也空了。
“哥们,你太能吃了。”
蛮荒星没有被他们的原住民吃干净也是神奇。
这位蛮荒星人吃饱喝足了,坐在那里看云霄付钱,又在那里嘀咕,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需要,护卫吗?”
话说得结结巴巴,腔调也怪得很。
云霄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又伸手捏了一下对方胳膊上的肌肉。
护卫,他好像是需要一个,但是就在路边捡一个?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他在考虑,没有说话,对面这位这会儿却是有点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