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节、扫楼(3)

律政新人王 野兔窟主 1879 字 8个月前

李阿姨的儿子,咧着大嘴,憨厚道:“你打过这种案子啊?那也行!”

方澈听朱丽叶说过事情经过,他想了想,对陈波道:“当时傅周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事件发生,他更清楚整个经过,还是由傅周来代理这个官司吧。”

见方澈这样说,这个官司傅周就只好接了下来。

陈波看

着李阿姨的儿子和前台梅小园跟傅周一起去签代理合同,忍不住看了一眼方澈走进办公室里去的背影。

方澈不是不喜欢傅周吗?没想到方澈居然会偏袒傅周!明明本着回避原则,他来代理更合适。何况现在几个人里,就只有他没有客户了。

而且,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天,只有两个工作日了。余下这两天再接不了单,他就得走人!这种时候,方澈却一定要把客户,交给已经有单子了的傅周!

方澈看了今天的工作总结,把傅周单独叫进了办公室,这小子干活倒是挺麻利。虽然他不喜欢傅周的行事风格,但一码归一码,傅周有工作能力是真的。就算本着职业操守,他也还不至于故意针对傅周。

方澈了解过傅周在金苑大厦接到的,传媒公司想告员工的诉讼情况,指点说:“国家有对怀孕生产女员工的特别保护,你跟客户说明白,这种案子很难打赢,也着实没有必要。而且,容易对公司声誉造成极大伤害,尽量让他调解吧。”

傅周连忙道:“明白方律,我也是这么想的,已经跟客户说了!”

方澈道:“李阿姨这个案子,你想怎么打?”

傅周道:“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规规定,物产管理人对其管理区域内的,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很难举证证明,老人摔倒与超市大厦前地面较滑无关,他们完全无过错。”

“嗯。”方澈道:“李阿姨的这种案子,有前例,并不难打。但是,你可能不知道,恰巧那家超市跟美林大厦,属于同一个业主。咱们毕竟在美林大厦里办公,没必要跟业主搞僵。这种老人都有医保,就是想后续休养不花钱,你尽量调解,把赔偿数量压下来就可以。”

傅周点头道:“是方律,我知道了!”

老人摔倒,要求赔偿这种案例,国内之前也已经有多起,的确多数都会判赔,只是比例问题。尤其李阿姨是从一般的路面,走到超市门前区域,相对较滑的地砖上摔倒,赔偿的可能性,其实还是很大的。

当然,超市请个特别牛逼的

大律师来,也有可能不赔。但是,实话说犯不着。也就几万钱的事,可能还不够个大律的咨询费。除非眼前这家超市正准备上市,声誉更要紧,否则没必要。

法院一受理这个案子,美林大厦的物业主任和那家超市的经理,就分别给傅周打了电话,要求调解。上庭输了要赔更多,而且这种案子很难申请到,不公开审理,一上庭就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感觉这起案子超市经理态度很好,双方达成调解的可能很大,傅周就想去金苑大厦陈总那里。

傅周见陈波垂头丧气的样子,知道他还没客户担心,就对陈波道:“我接了李阿姨的单子,不如这单就算你的。”

陈波脸上一窘道:“这样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