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肆刚走开一步,便看见从门里出来的陆厌,他身上穿着一丝不苟的衬衫,领带打好。
林肆往后伸要去握拉杆箱的手一顿。
他们隔着遥远距离,看着彼此,像阔别多年的老友,近乡情怯,相顾无言。
“回来了。”陆厌说。
他的声音落在林肆耳边,林肆一颗心才真的落地,他手顺着刚才的姿势搭住拉杆,说:“嗯。”
“身体没有问题了吗?”陆厌再问他,但没有往前走,迎接他一步。
林肆也在原地没有动:“李医生说没有大问题了,如果发情期能规律,有正常意识,我就算好了一大半。”
逛逛从陆厌房里蹿出来,跑的很快,但到陆厌脚边时还是一个急刹停住,紧接着讨好地蹭了蹭陆厌的西装裤。
“泡泡。”陆厌说,“我想,它还是叫泡泡比较好。”
记忆闪回林肆最爱的那个夜晚,鼻头瞬时酸的不行,他喉头哽咽,努力垂下眼睑,维持表面平静,说:“随便叫什么吧,我也没时间养它了,你如果也不在家,就送还给段洋吧。”
“猫是我的,”陆厌说,“段洋是借口。”
逛逛,或者说泡泡来家里的时候,陆厌说自己不会养猫,所以让刚卷铺盖跑了的林肆打道回府,林肆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因为他实在没想过陆厌会在这样的事情上说谎,就为了骗自己回家。
“那让阿姨回来吧,我没办法带它去剧组。”林肆说。
陆厌躬腰,在泡泡头顶摸了摸,又拍了拍泡泡的腿,泡泡便跑开,逛了几圈,才发现曾经的主人林肆回家了,它踩着猫爪到林肆身边,仰头用汪汪的大眼睛看林肆。
“我……发情期那几天,谁照顾它的?”
“我住院前给阿姨打电话了。”陆厌说,“它没有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