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个地方,你肯定喜欢。”

程予乐看他如此笃定,也就跟助理发了条消息,跟他去了。

吴越等了半天他家老板,最后等到两个人,他现在已经确信对方就是他老板娘,握手是不敢再握了,打了个招呼就坐到前面去了。

车子开了一段时间,在一家装潢典雅,门口栽着竹林的店面门口停下了,不仔细找还真发现不了这里。

下车的时候程予乐问吴越:“一起吗?”

吴越拼命摇头:“不了不了,我晚饭吃的挺撑的。”

再说他要是敢去,他老板会用眼刀把他杀死的,他老板作为一个龟毛的人,对吃饭方面一向有诸多禁忌,不吃宵夜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大半夜跑这么老远,就是为了带人吃顿饭,他再怎么也感觉出这人对他有多重要。

店里的装饰也都很雅致,有种白墙青瓦,身在水乡的感觉。

许珩似乎和老板认识,寒暄了两句,老板亲自把他们带到最里面的房间,一面玻璃居然是全透明的,可以看到外面的湖面,和远处忽明忽暗的灯火。

程予乐拿起菜单一看,居然都是他家乡B市的特色菜,他有些诧异地翻了几页,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他也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

许珩看他惊喜的眼神,不易察觉的弯了下唇。

“你是不是不吃鱼,也不吃虾啊?”程予乐有点犯愁,他家那边做鱼最出名,可惜许珩完全不沾,点菜就太难了。

“那为什么……”程予乐抬起眼睛,撞上了许珩的视线。

他本来想问的是:那为什么还要来这家?

可是说出来他就发觉没必要问了,因为对方觉得,他会喜欢。

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像被一只手揉了一把,有些酸胀,回过神来暖意渐渐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