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的小白兔这时还没有察觉,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陆锦放轻动作,脑子里划过各种捕捉的方式,主要也是因为这可是野兔,比家养的兔子更敏锐,跑起来也更快,所以得小心一些,不能让它跑了。
要是它跑了,自己媳妇的围脖可就泡汤了。
果然,这小东西够贼,陆锦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抓住,提住它的耳朵,语气轻快的对着兔子开口,“还挺机灵,不过还是乖乖跟我回家做围脖吧!”
兔子仿佛意识到了危险,后腿蹬了蹬挣扎了几下,不过被提住耳朵,很快就停下了挣扎,只有鼻尖一直颤动,为了防止稍有不慎就让它跑了,陆锦还是决定就地把它处理了。
山的外围转了一圈,收获不小,除了之前找到的东西,他还抓了一只山鸡,看着竹筐已经装满,他满足的准备下山回家。
就在他去了山上的这段时间,孟云雀在家里有些坐立不安,虽然陆锦对他并不好,但是至少给了自己一个栖身之所,况且自己嫁过来的那天,他还把继母派来的那个盯着自己不安好心的仆人踹了出去,没了那人,他那个继母也算是消停了。
所以虽然害怕陆锦,但也不希望他出事,不然他那继母指不定还有别的算计。
不过在他思绪有些恍惚的时候,刚才那几个看到陆锦上山的村民,却故意到了他们院门附近开始高声说话。
“老王你说看到陆锦上山去了?”
“那可不,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看的清清楚楚。”
没有意外,院里的孟云雀听到他们提起相公的名字,顿时侧耳继续听他们说话,可心思却始终集中在了去山上这几个字眼上。
什么山?是郡里的红枫山,还是砚山?
孟云雀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两座山,红枫山是清河郡有名的美景圣地,尤其是枫叶如火的季节,更是绝美之地,而砚山的石质优良,产出的端砚闻名整个北国。
这两座山除了名声斐然之外,平时还在山脚下有临时的集市,清河郡处在一个交通枢纽一样的位置,南来北往的商户非常多,这里能找到好多罕见的好东西,比如西域来的果酒,更是让不少人竞相追捧。
想到这里,孟云雀猜测陆锦可能去那边集市上买酒了,毕竟他每天都要喝酒。
可惜院子外面的这几个人后续的话,却让他的心脏猛然一跳。
“去了西山还能回来吗?怕不是已经被大虫一口吞了吧!”
后面的话,孟云雀没听清,他脑袋轰的一下,整个人变得无措。
意识里只有一句话不断地回想着。
他、他居然去了西山?!
对于西山的传闻,孟云雀在陆家村这么长时间自然也有所听闻,现在他得知陆锦去了西山,现在有可能生死未卜,整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硬是愣在原地没了反应。
院子外面的几个人似乎很满意孟云雀这会儿的反应,他们故意在陆锦家门口提起,还特意让他家小媳妇听到就是为了看他那慌乱无措的模样。
总让他们觉得有种别样娇俏的模样,陆家村谁不知道陆锦这个疯子有个娇俏的小媳妇,相貌姣好,皮肤白皙的能掐出水,身段也是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