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时间,林舒都留在了董秋秋的公寓里,享受着无微不至的照顾。
两人也在相处中,真正意义的了解了对方,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内心,所以说同居是了解对方的最快方式,因为更真实,比任何自我介绍都有效。
生活习惯上,他们俩似乎有着异曲同工,都是早睡早起的人,都比较在意健康的作息,内心上也都有着独立生活的态度,不喜欢给人添麻烦。
林舒还发现了董秋秋一点生活的小趣味,她居然喜欢写日记,这个复古的习惯,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霸占生活方式的如今,几乎被人遗忘,甚至日记这个词,对很多年轻人来说都显得陌生了。
他不是故意看人家隐私的,是无意中在桌上发现的,日记本并没有藏起来,他随便看了一眼,结果看到了就停不下来,除了生活琐事,还有他们俩在一起时候,女生视角的详细感受。
林舒一个大男人看的面红耳赤。
董秋秋发现了,也没有生气,反而笑着告诉林舒,可以继续看完。
她说爸妈离婚那年,开始写日记的,当时年纪小,心情很差,以此记录和宣泄一下苦闷的情绪,不知不觉就成了习惯,这些年没怎么落下过,她觉得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回看日记一定很有意义。
林舒突然觉得,这女孩的生活态度很有趣,跟何千语喜欢用摄像头记录记忆,有着异曲同工,都是想以自己的方式,记录下发生的事,等到以后记忆遗忘的时候,回看这些来想起曾经的时光。
“我已经写了好多本了,都在一个小箱子里锁住了。”
雪白的纸,娟秀的字迹,日记的最新一页,写着这几天开心的心情,还有不少有趣的细节。
比如她记下了林舒腿毛很多,一起睡觉的时候,扎得她腿痒,还偷偷想过,要不要给林舒脱毛,又觉得一个大男人无所谓,看起来更野性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总之,这种少女的小心思,看起来特别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