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尽觉得弗瑞抬头看自己的那一眼有点不对。
伸手抓过小狼,注意到这边的狼人们发现林尽手上拎的小狼,连忙跑来了一只狼人,小心又紧张的说道:“王,那是我的崽子……”
林尽只是看着手中的小狼,它的眼睛盯着串在树枝上的烤鱼,稚嫩的舌头忍不住舔了一下。
难得有心情的,林尽把那只烤鱼凑近小狼,它也不怕了,张口就咬。
一旁的狼人看着,好一会退了回去。
小狼着急的咬着到嘴的鱼肉,吃得嘴边一圈毛粘上了油渍,成了一条条的。
林尽把它推给弗瑞,“你不是喜欢?摸吧。”
想到他多次视线盯着她的头顶上看,林尽想,他应该是喜欢这种毛茸茸的生物,简称毛绒控。
弗瑞看着脚边大快朵颐的小狼,毫无波动,“我不喜欢。”
“那你总是盯着我的耳朵做什么,看着好玩?”林尽问他。
怎么一说,弗瑞视线又移了上去,“我只想摸你的耳朵。”
林尽:“……”
耳朵很灵光的索言:“……”好像听了什么不得了的事,赶紧折耳朵!
林尽冷笑,“早点睡吧。”
就算你是崽子,也能不碰她的耳朵,上次没把人打一顿已经算好了,再来一次,打断手!
况且还不是真的崽子,这魂意可能不知道是什么老妖怪。
弗瑞敛了眸光,却想着其他。
例如,别的狼人后面都有一条大尾巴,她怎么没有?
如果她也把尾巴放出来……是不是也很柔软?
林尽若是知道他的想法——当然是动手把人打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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