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落马,实在是大快人心。
李珏走的那天百姓们十里长街相送,鼓声滔天。谭素翘课想去送他,被父亲发现了,罚她跪在祠堂,一天不准吃饭。
等谭素跪完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她蹲在已经紧闭的城门旁边,不肯离开,守门的侍卫发现了她,问她为什么不回去。
她的眼睛亮亮的,抓住他的手问道:“这位哥哥,今天走的那位大人是谁?在朝中是何官职?”
“我听县官府里的兄弟说,那位大人好像是皇亲国戚,身上带了一个龙形玉佩。”
那块玉佩谭素曾见过,上边刻了一个“珏”字,四爪龙。
打从那日起,谭素就感觉自己不太对劲。
事情过了好几年,她都还能想起他低眉轻笑时一刹那的芳华。她从来没见过那么风华绝代的人物,就像是天上的神仙遥不可及,碰一下都觉得是自己逾越了。
她有时盯着红红绿绿的衣服发呆,看到胭脂水粉的时候心头也会发痒,就好像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在破茧重生。
谭素也曾偷偷买过一个胭脂藏在箱子里,过了三年五载连她自己都忘了的时候,却不小心被父亲发现了。父亲让她跪在祠堂里,打了她三藤鞭,皮开肉绽,怒骂她不争气。
那时候父亲的精神已经有些失常,逼着她考了秀才之后,竟然到县衙替她报了赶考的名单。
天子脚下,何人敢欺瞒?
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谭素万万做不得,若是被发现必是株连九族之罪!
她急忙买了女装,恢复自己的女儿身,亲自来到书院向先生请罪。
一路上那些人震惊的目光,像锥子一样扎在她心头。她想过会遭到怎样的羞辱,可是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仍旧刺痛了她的心。
先生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气得差点晕了过去,他怒骂她“有辱斯文”、“阴阳颠倒”。她被同窗的学生们用扫帚赶出去,毛笔砸到她头上,墨水泼到她身上,唯恐她玷污了学堂圣地。
谭素顶住一切非议,辞退学业之后便修改官籍,真正恢复女儿之身。她想要以此来向父亲表明自己的心志并不在考取功名,企图打消他心里荒唐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