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陆景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听到这个数字后还是愣在了原地。
二十万两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别看现在顾采薇的薪炭生意做的这么红火,但她的全部身家加起来也没有二十万两。
实际上即便是那些豪商巨贾,也很少有人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来,毕竟他们赚到的银子,大部分也都又投入到了新的生意中,或者用来扩张,真放着不动的也不多。
而听男人的说法,这二十万两只是他备来应急用的闲钱。
这得是什么家庭啊!
陆景也惊了,之前温小钏一盒胭脂四百两银子已经够让他感受到贫富差距了,没想到今天还碰到更豪横的。
关键是看男人这样子,是真正的餐风露宿,无瓦遮头,陆景本来还想试着用金钱开路,现在看来自己还是草率了。
男人在和陆景商定好后就又转头,重新爬回到了树上,从睡觉的那根粗树枝上取下了一个吊着的破布袋。
打开后翻了好一会儿才从里面找出了半块儿玉佩。
“嗯,这个你先拿着。”
说完他又埋头,“咦,我笔呢?上次写字是什么时候,半年之前吗?放哪儿了。”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又爬上爬下找了足足将近一盏茶的时间,这才将笔、砚和纸全部给凑齐了。
待他磨好墨,握住手中的狼豪,整个人的气质似乎也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而等到落笔之时,更是笔如游龙,翩若惊鸿,一点没有半年没写字的滞涩。
陆景刚来这里的时候有考虑过科举路线,因此也苦练过段时间的毛笔字,虽然不算出众,但也勉强能称得上四平八稳。
只是如今跟男人这一比,却是高下立判。
后者在书法上的造诣,已然可以称得上是当世大家了。
光凭这一手字,他即便真的什么也不会,在外面想来也可以衣食无忧,再稍微用点功,金榜题名,做个清贵翰林也不是什么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