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他融入那座城市,也交到了很多城里的朋友,但内心依然清醒,他不属于那里。
直到他买下属于自己的第一套房子,内心深处的自卑感,才算是真正被他挖出来。说来好笑,但人类的情感如果没有物质的卯定,注定是无根的浮萍。
他只是被前世的生活同化了几十年,有些感触已经迟钝了,但不代表他不明白。村长的话,让他打开尘封的记忆,当初的感觉依然那么清晰,他从未忘记过,只是刻意不让自己去回想。
“慢慢来,总得有个过程。”高重山安慰村长。
村长眼巴巴看着高重山,又扭过头看到仓库里,依然在工作的人,很想说的话,却说不出口。高重山已经帮大家很多了,教手艺,接待大家吃住,总不可能还让人家帮着卖货吧。
高重山确实不可能帮他们卖货,他自己的事都多到忙不过来。不过他还是答应,“我认识两个摆摊的小贩,以前从我这里拿货,明天您跟他们谈谈看。”
村长大喜,虽然会让出一部分利润,但总比背着货灰溜溜的回去好。
掐完小葱,坐在灶台扇火的少年小喜,起身接过小葱,洗干净扔到碗里,再把面条端进屋子里。
村长见高重山多看了小喜一眼,顺势说道:“本来是不带他来的,他手艺学的可以,但性子比较闷。是他妈非让我带着他下山,以为是啥好事呢,想叫他学学。”村长摇头,连平素在村里很机灵的少年,都这个表现,他就更不堪了。
高重山这个时候才有时间,好好打量了一番这些少年,坐在屋里等吃饭的,都是在村里比较机灵,会说话的。而且也很巧,他们也都是家里养的比较娇贵的。
不是说农村就没有娇贵的孩子,穷家养娇儿不是开玩笑的。而且穷家养的娇儿可怕之处在于,农村这一代的父母受到的教育有限,他们娇惯孩子,那就真的只是娇惯,富人的条件是没有的,富人的毛病却有一大堆。
坐在屋里等人把面条端到他们手里,李远志还指挥高银山,“累死了,给我倒点水。”
高重山把转身的妹妹一按,“不是早就饿了吗?赶紧去吃。连倒杯水都不会的少爷,我们这里可没人伺候。”
一块进来的村长,顿时骂道:“手断了,指望谁伺候你呢,要喝自己滚去倒,惯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