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好在白岁也已经不那么在乎了。
在清楚地感觉到霍廷严环住自己的手臂僵硬地一紧后,他缓缓抬眸,看向对方的眼睛。
“霍廷严,我是不是真的很像他啊?”
霍廷严眉心蹙紧,眼睁睁地看着白岁的表情一点点从清冷疏离,变得冷若冰霜,好像突然换了个人似的。
他觉得自己抱着的不再是之前那个温柔如水的青年,而是一块冰——
不但坚硬,而且满是伤人的棱角。
细碎的冰碴顺着白岁的眼神冻住了他的身体,扎进了他的喉咙里,泛起咸腥的气味,让他说不出话来。
他只能默默地摇头。
然而就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在刚才白岁乖顺地依偎进他怀里时,有一只手已经悄悄伸进了他的西裤的口袋里——
那张照片。
白岁知道,上辈子他到死都没来得及回家找出来的张照片,现在应该就在霍廷严的身上。
他两根手指夹住西装裤袋里霍廷严的钱夹,轻轻一提,不动声色地把东西拽了出来,然后毫不留情地将人一把推开。
虽然看着并不强壮,甚至还有些偏瘦,但真正的舞者没有谁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白岁这一推又狠又急,突如其来的力道让自己都朝后退开了两步,毫无防备的霍廷严后背更是重重地撞在了厨房的门框上。
但已经没有人会去在乎这些细节了。
白岁低头,看着手里霍廷严的皮夹。
样式普通,没有logo,做工也很一般,看样子应该不是出自什么大品牌或者著名设计师之手;皮料倒是用的不错,因为皮夹的四角都有不同程度磨损的痕迹,就连缝线都磨毛了边,但皮夹整体还是完好的。
看得出来,皮夹的主人很爱干净,即便东西已经残旧了,却一点都不潦草,是仔细打理过的。
上辈子刚在一起的时候,白岁就曾经好奇过,以霍廷严的身份地位,不像是会用这么普通,甚至是老旧东西的人。
这个皮夹霍廷严虽然一直带在身边,但里面其实从来不放什么东西——
除了那张夹在皮夹里的照片。
关于皮夹里的照片,白岁是早就知道的,不过只是在很偶然的机会随意扫过了一两眼,看得并不真切,只隐约能看出应该是一张双人的合照,别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虽然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很喜欢霍廷严了,但也没有忘记自己“合约情人”的身份,并不敢打听太多;还是后来结了婚,他才从昌伯的口中听说,那个皮夹好像是一个什么朋友送给霍廷严的十八岁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