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闭了闭口,却还是没忍住说道:“我不能嫁给一个平民。”
“为什么?”沃森夫人平静问道。
卡蜜拉的脸上反而露出了十分难以置信的神色:“因为他们都是低劣的族群,他会污染我体内贵族的血统,更何况他还是一位商人,他的身上一定染满了铜臭的味道,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婚姻,否则我还不如跟您一样进入修道院。”
“那你想嫁给谁呢?我亲爱的卡蜜拉。”沃森夫人的言辞仍不激烈,她现在在卡蜜拉看起来像那位疼爱她的母亲了。
“当然是嫁给同为贵族的人了。”卡蜜拉的神色中有着憧憬,“最好是一位十分博学英俊的贵族,这样我不仅可以跟他谈论诗集,还可以将尊贵的血统延续下去,跟他共同治理封地,而不是跟一个商人整天数着金币。”
沃森夫人怜爱的看着面前的少女,开口笑道:“比如你曾经在宴会上见过的阿莱恩伯爵的长子?”
卡蜜拉的脸颊上染上了微粉:“听说原本父亲就是想跟阿莱恩伯爵家联姻的。”
“亲爱的,那是原本。”沃森夫人的声调恢复了平静,“现在不行。”
“为什么?!”卡蜜拉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她拒绝成为一个商人的妻子。
“因为那意味着他们可以轻易掠夺沃森家族的家产。”沃森夫人开口道,“阿莱恩伯爵身上可是有爵位的,他拥有不止一个儿子,但他富有的身家和广袤的领地分给他的儿子却不足够,你的弟弟克拉克并不足以从那些豺狼的手中保住沃森家族的财产和封地,到那个时候你甚至可能会被抛弃。”
“可是贪婪的商人只会更容易觊觎沃森家族的财产!”卡蜜拉的思维受到了冲击,却更加激烈的反驳道。
“但他没有爵位,也无法继承爵位。”沃森夫人交握着手平静道,“他只是一位商人,或许他的身份不能让你满意,但他起码无法夺去沃森家族的爵位,一旦你生下了孩子,就足以凭借自己从克拉克的手中夺得爵位,因为你的身上流着沃森家族的血液,如果你不愿意,甚至可以摆脱那位商人,我相信你做的到。”
卡蜜拉站在了原地半晌未语,她虽然喜欢阅读诗集,但她受过母亲的教育,当然知道什么对自己最有利。
可是跟一个自己厌恶的人结婚,却让她的内心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煎熬,甚至想要哭泣落泪。
“哦,亲爱的,相信我,布兰德虽然是一位商人,但据说他长的还不错。”沃森夫人起身抱住了她道,“而且他也认识字,拥有着十分不错的文采,亲爱的,我怎么可能真的让你嫁给一个只有满身铜臭的商人。”
卡蜜拉勉强止住了难过,带着有些悲壮的神情道:“但我至少要见他一面。”
“当然。”沃森夫人摸着她的发丝笑的温柔,“所以我才送去了拜访函,希望能够让你在嫁给他之前见上一面,好好去准备吧,我亲爱的卡蜜拉。”
“这有什么好准备的。”卡蜜拉仍然对那个商人没有什么期待,她只恨不得跳过所有的步骤,拥有一个孩子,然后将克拉克赶出去。
“至少要让他看到属于贵族的尊贵,这样他就不敢轻易冒犯和欺负你。”沃森夫人温和道。
“好吧。”卡蜜拉愣了一下,略微抬起下颌认同了她的想法。
即使她要嫁给他,她也是一位尊贵的贵族。
……
许愿的邀请函送出,拜访的事情自此确定了下来,富宾恩以为主人要接待贵族,整个庄园都会十分忙碌筹备,虽然主人并不想联姻,但被人看低不仅是一件失礼的事,还会让那位夫人对主人的实力估测错误,更是会用身份压人。
但庄园里却没有他想象中的场景,一切起居如常,只有田地间忙碌了起来,因为庄园里的亚麻要收割了。
而主人一声令下,不管是农奴还是工人们都忙碌了起来,将那种植在田野中的亚麻或收割或拔出,然后成捆的晾晒在田野之上。
草屑纷飞,田地中却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而被收割过的土地被空置出来,耕牛下了地,将其翻过一遍后,又种下了成排长出根的树枝。
是的,虽然主人叫它桑树枝,但它看起来只是一根根
光秃秃的木棍,目前不知道能有什么作用,但主人吩咐了,他们就照做,并小心翼翼的招呼着这些陌生的小树枝。
而就在这样的热火朝天中,一匹快马载着戴着兜帽的青年驶进了城池之中。
他的马上虽然挂满了东西,却奔跑的十分轻快,而那样的速度也让兜帽中的红发露了一些出来,引起了过路人的惊叹。
“哦,是斯蒂文回来了!”
“天呐,他这次去的可有些久。”
“是啊,那群家伙们竟然说他回不来了,瞧他不仅回来了,还满载而归。”
“那可是斯蒂文!”
马蹄声急,匆匆进了有些混乱的巷道,引起了一些人的注目和孩童的探头。
他们小心又惊叹的看着那从极其高大的马背上轻松下来的身影,跟同伴说着话。
“他真是太帅气了。”
“我以后也想像他那样去冒险。”
“我的父亲可不允许我那么想。”
他们自以为小声的议论着,却见那戴着兜帽的人似乎转向了他们这边,一时之间所有孩童下意识捂住了嘴巴,看着那兜帽下露出的唇角扬起,轻而易举的提起了马背上满满当当的东西转身进了巷道上了楼。
“他的马没有拴。”
“菲利普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靠近的,我也想拥有那样一匹帅气的马。”
“只有斯蒂文才能骑它。”
“哦哦哦!它跑去韦恩的马棚里去了!”
“韦恩会问斯蒂文多收点儿钱。”
孩童们的声音被留在了身后,提着包裹上楼的青年再次如预料中那样看到了被推开的屋门和空荡荡的房间。
是的,空荡荡。
里面除了灰尘和蜘蛛网,连曾经留下的床和箱子都消失不见了,角落里的木块甚至都被清扫一空。
“这次还真是去的久了些……”兜帽下的青年笑着叹了一声,走进屋中时单手提起门将它归位,用包裹将门抵上直接倚在了其上,下一刻极沉的呼吸声从那半掩的兜帽下面传来,已是熟睡。
而熟睡的人再次有了动静是在鸡鸣声连绵不绝的响起时,外面的泼水吵闹声不同于丛林之中的静谧虫鸣,竟一时令人有些恍惚。
腹中轰鸣,原本只是下意识握住匕首的人摸了摸肚子,从压了一晚上的包裹上起身,拎起包裹出了门,他匆匆下楼,一声呼哨,马蹄声在片刻后响起,一匹马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东西被重新放在了马上,斯蒂文摸了摸马头跨上,在路过马棚时朝那静卧的老者抛过去了四枚铜币道:“谢了。”
“嗯……”老者伸手接住,直接揣进了袖子里继续他那似乎总是睡不完的觉,“你的家第三十天被搬空了,是楼下几家一起干的。”
“等我回来再问他们要吧,希望没有被劈了当柴烧。”斯蒂文拉了马缰只轻夹了一下马腹离开,语气中并无多少在意。
冒险者三十天不回来,在坦桑城中几乎可以默认这
个人已经死亡,而他这次一共出行了三十七天。,你竟然拒绝了班森送你的麦芽酒?”凑过来的人并没有擅自去动斯蒂文桌上的食物。
因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吝啬鬼一个喜欢金币,一个就是护食。
让一个吝啬鬼放弃了赠送的酒水,这可比班森主动赠送酒水新奇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