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夜色已经很浓了,傅桓烨没有喝酒,亲自开车载着傅栖眠往傅氏老宅去。

一路上,两个人都不跟对方讲话——这倒是很正常的事情。

要从酒店所在的位置去到傅氏老宅,必然会经过一个商圈,也就是悦江娱乐所在的地方。

江氏占了一整栋写字楼,一楼上去直到三楼是悦江管理的娱乐部门,往上就是江氏真正赚钱的核心部门。

而江氏写字楼的对面,又有另一座更加辉煌的地标性建筑——傅氏大厦。

灯火通明的江氏写字楼或在楼下看着气派,可在傅氏大楼面前,跟那些普通的商业楼没有任何区别。

傅栖眠下意识地看向窗外,曾经的他只要路过这里就会不停地张望,因为他知道江焕诚的办公室是落地窗,当江焕诚端着茶杯看着外面的夜景时,窗上偶尔会映出他的影子。

目光扫到“江氏”这两个大字时,青年撇开了眼。

在剧情中,几年之后,这两个字就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傅氏大厦的外立面上。

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

通过后视镜,傅桓烨发现了傅栖眠在看窗外的江氏大楼。

如果是家里的司机开车,傅栖眠肯定会吵吵着要开慢一点,让他多看一会儿。

明明已经住在旁边了,傅栖眠还总是看不够。

傅桓烨垂眸,眼色低沉,似乎在努力地压制着情绪。

然而他还是悄悄将踏板松开了些,车速放慢,汇入等待红灯的队伍中。

傅栖眠毫不知情,他喝了点酒,有些微醺,情绪有点儿上头,只觉得现在的“江氏”两个字无比碍眼,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晦气的地方。

可偏偏到了红灯,停住了。

他便将眼神移开,看见了悦江宿舍楼所在的小区门口。

突然,他看见一个身影闪过。

“别直接走!左拐!”他趴在窗户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外面,“快点左拐!”

好在现在就在左转直行路上,傅桓烨直接打了个方向盘,车便拐到了悦江门口。

面色如常地握着方向盘,停好车,看见傅栖眠头也不回地下车后,傅桓烨才咬着牙,重重地锤在了方向盘上。

深吸一口气,他告诉自己要冷静。

随后,他发现傅栖眠下车走了一小段路,又返回来,敲了敲他的车窗。

男人少见地表现出了愕然,和窗外昳丽的青年对视。

“出来,可能要找你帮个小忙。”

——从刚才,傅栖眠就发现傅桓烨有些不对劲了。

这样一想,以前只要经过江氏大楼,自己往外看时,傅桓烨的脸上都不会很好看。

毕竟一街之隔的地方,就是傅氏大厦,而且比江氏大楼要更加显眼——可傅栖眠眼里却只有江氏,或者说,只有江焕诚。

他下车的时候,走了一段路才想起来车上还有个人,于是下意识地回过头,便看见傅桓烨胳膊撑在方向盘上,满脸都是戾气。

傅栖眠忽然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傅桓烨……不会是以为他要去找江焕诚,所以吃醋了,在无能狂怒吧?

【对傅父和傅母来说,傅栖眠的幸福和快乐是最重要的,对傅桓烨来说同样如此。

他可以把傅氏,他的爱情,他的生命,全部都为了傅栖眠而葬送。】

这是小说里的原话。

在小说中,傅桓烨的存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具人,虽然作者没有明说,但傅栖眠能够在大反派的位置上兴风作浪,背后都少不了傅家和傅桓烨的支持。只要是傅栖眠作出的决定,傅桓烨都会无条件偏向傅栖眠,哪怕是为了帮助自己的情敌江焕诚。

堂堂的傅氏掌权人,竟然被描写得这么憋屈。

不过在最后,傅桓烨隐秘的爱意也变成了剧情用来打脸傅栖眠的工具,傅栖眠爱的人将他一脚踹开,爱傅栖眠的全部永远离他而去。

直到傅栖眠觉醒,他才有机会知晓这份感情。

换做以前的傅栖眠,他绝对不会相信,说一不二的傅桓烨,会在感情的事情上这么小心翼翼又卑微。

“你不下来吗?”他再一次低头,隔着单面玻璃,努力地看着驾驶室里的状况。

两秒过后,玻璃后面传来“笃笃”两声,傅栖眠躲开,车门随即打开。

果然。

傅桓烨现在大概以为傅栖眠下车是要去江氏找江焕诚,可即便如此,他还是下了车,由着傅栖眠的性子。

下车后,傅栖眠便不再看他,只是用狐狸眼轻轻示意,然后径直往前走。

路过悦江的时候,他故意贴着大门走了一段,果然听见傅桓烨的脚步加重了些许,但不曾放慢,仍然紧紧跟在他身后。

但是,傅栖眠并没有停在悦江,而是直接掠过,来到了小区门口。

这种小区尽管在商业街附近,但因为迟迟没有拆迁,所以保留着很多老小区的风格。

比如大门口进去后,会有一棵很高的绿化树。

这会儿,树上站着一个花白花白的小身影,虚弱地朝着树下发出细小的叫喊。

是那只小三花。

她的妈妈也在树下,不停地用爪子挠着树干。

很显然,这只小三花被困在树上了。

这里车来车往,时不时就会有炸街党路过,发动机的声音非常大,小三花大概是被吓到了,于是蹿到了树上,可上来容易下去难,于是便被困住了。

三花妈妈很是着急,可小三花已经长大了很多,她并不能再叼着小三花爬上爬下,因此即便爱女心切,也难以将小三花救下,只能干着急。

还好傅栖眠视力不错,隔着马路也能看见树上颤颤巍巍的小家伙。

一看见傅栖眠来,三花妈妈也不管认不认识这个两脚兽,直接就冲上前蹭蹭傅栖眠的裤脚,然后看向树顶的小三花。

傅栖眠蹲下,摸了摸三花妈妈的脑袋:“放心吧。”

直起身,他便先踮起脚试了试。

虽然他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并不算矮,但对于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的老树来说,还不够格。

又是踮脚又是蹦跳地试了半天,连小三花的尾巴都没有碰到。

看来小家伙是真吓坏了,这么小一只,能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