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阈眉心沉沉压出褶痕,回头廊道空无一人。
本就发冷的面色,此刻冻住,眸中温度低得骇人。
回到休息室,成员们频频侧目。
“谈康成,你新歌的词很逊。”萧阈的口吻称得上生硬。
“啊?”谈康成莫名:“昨天看的时候,不是说还不错吗?”
他斜坐到宽凳沿边,背靠墙壁,屈立一条腿。
“哦,我刚刚听了,韵脚差点意思,上下文没由逻辑性,需要改进。”
threshold专业水平高,他的评价圈内人信之不疑。
谈康成马上凑过去,“其实我唱的时候也发现了,哥你觉得该怎么改啊?”
无人回应,他发现萧阈最近走神的频率异常高,似乎有什么棘手的事让他无所适从。
叫了几声哥,最后拍了拍他的肩,关心道:“哥,你怎么了?”
萧阈回神,太阳穴在额角神经性地跳动着。
“晚上教你。”他起身,神情困倦,“你们玩,注意安全,先走了。”
刚从红魔后门出来,收到一条讯息。
费姐:【你爸回川了,今天去爷爷那吃饭。】
萧家老宅在凉川大学附小旁,凉川最老的别墅区,六十年代那住着凉川叫得上名头的富豪。
萧家祖辈律师出生,经营萧远国际律师事务,如今除却凉川总部,全球拥有15个办公室,遍布北美欧洲等地区,众多领域出色,尤其私募股权、企业并购、证券发行、金融等被评为业界第一。
萧阈的爷爷父亲都是业界顶尖律师,唯独他从小离经叛道走上一条旁人眼里不务正业的路。费新洁经常说她儿子在肚子里太调皮,胎教让抬左手,偏要踢右腿,那骨头啊天生就是反着长的。
索性萧家个个开明包容,从不阻挠萧阈的任何出格决定,包括放弃读博回国,叛逆、放肆、胡作非为由他去,总归人生要自己把握才更加精彩。
饭厅门还没打开,笑声递了出来。
萧阈调整好表情,嘴里嚼着去烟味的口香糖,推开梨花门。
费新洁正好站着,亲亲热热握住他的手,水淡云轻的玉镯和手环清脆碰响。
“臭小子,非要在外面住,妈妈想死你了。”
他笑了下,语声还没逸出喉间。
“怎么了这是?”费新洁眼神关切。
“能怎么。”萧恒还穿着身正装,表情绷硬看起来有些严肃,语气充满揶揄,“他们那小团体弄得有模有样,八成是......”
萧良骥笑声接起,一把年纪嗓子仍旧和畅底气足,“情场失意。”
口香糖差点咽下去,萧阈面无表情把手上拎的袋子撂到肖良骥面前,扯开包装,一瓶清澈透明的椰子水。
老爷子脸色一变疯狂使眼色,他视而不见,轻巧拉开椅子安稳坐下,左手拧开瓶盖,醇厚的白酒香气散开。
还嫌不够,继续补刀,慵懒声腔拖得长而慢,“百年陈酿,爷爷让我买的。”
话音落,鸡飞狗跳。
萧阈往旁边挪腾出位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轻轻笑着。
深蓝帷幕遮严整片天空,街边一家名为方方鸭脑壳的菜馆座无虚席,玻璃窗飘满热腾白雾。
黎初漾觑着桌面的饭菜,环视身旁对面吃得欢畅解颐的人,又看向瓷盘里的浅褐色须状的配菜,放下筷子,拎包起身。
背后男人女人的声音跳脚,她充耳不闻拉开门,冷风迎面而来,但空气新鲜迅速驱散了闷窒。
路边走着,一辆全黑奔驰停在旁边,玻璃缓缓降下来。
驾驶位的年轻男人,戴副方框眼镜。
是林魏赫,他没什么表情,语调平直,“怎么在这。”
“吃饭。”黎初漾简短回答。
他的目光静如潭湖,“宵夜?”
她点点头,副驾驶的门便打开了。
车内温度舒适,浸着书卷沉香。
两人都没言语。
红灯空档,林魏赫从扶手盒里拿出一盒八度,递过来,“要吗?”
刚做网店那会儿,手上资金不多,压力积聚无从疏通,黎初漾偶尔会抽两根烟调解。
现在的心情还没到那样的程度,她一向不碰有瘾的东西,“不了。”
他没说什么又收回扶手盒,拿出一包宽窄巷子,点了根。
眼角余光,烟燃尽,她试探地抛出条消息,“宁宁其实还没和高阳在一起。”
“嗯。”林魏赫神色不变,摁灭烟,顺她的话问:“和我说做什么?”
“你不是.....”
“我不是。”他很快接话,望着前方的眸子深处淡漠,“准确来说,我没有喜欢的人。”
见他全然否定的模样,黎初漾歪头看向他,略有疑惑:“那你为什么看她直播?还偷偷给她刷了那么多礼物?”
林魏赫踩下油门,稍回想猜到她说哪天。
前年跨年,四人小聚,黎初漾和薛之宁同时在房间直播,她先出来背后问火锅的食材准备是否妥当。
“跨年图喜庆。”他给出合理答案,体腔充盈一阵冬日的闷与凉。
有点牵强,黎初漾不信但也没打算再问。
和林魏赫的关系不冷不热,他性子古板肃沉,高一坐在后桌不言不语,他们三年不过点头之交。她甚至觉得,除了萧阈,当时在学校林魏赫谁也瞧不上,毕竟他们俩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么多年,他应该和他有联系,却绝口不提名字。
萧阈。
怎么又想到他了。
黎初漾晕沉沉地闭眼,感觉精神困乏。
按下车窗,风一吹,打了个喷嚏,赶紧捂住口鼻。
下一秒车窗阻隔噪音,手机震动的声音清晰。她以为是自己的,低头翻开包,提醒道:“你的。”
来电显示萧阈,林魏赫略停顿,手指按了两下侧边键挂断。他从后座抓了条毛毯,扔过去,“夜凉,别感冒了。”
窗外起了层霜雾,夜空挂着轮月。
月晕柔润,一切似乎预兆。
脑海跳出第一个画面,是躺在抽屉里被保存得极好的日记本。
萧阈散漫松快的黑眼睛变得晦暗,搭在方向盘的手指翻转,慢慢摊开右手掌心。
指痕之上,中指指根之下,鸽血色字母,无论刺青纹身,皮肤越厚痛感越低,手掌比身体其他部位对触摸和疼痛更敏感的部位,而银针比机器疼。
当初纹身师一针一针往掌骨最薄的皮肤里刺,直至永久镌刻。
他的容色寻常,没有多余表情。
安静沉默。
就和现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