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章 派出法庭(二)

莫说是古人会觉得可笑,今人也会觉得问出这种问题实在是天真。

国人真正能够吃饱饭,也不过是近十几年的事,怎么就问出这般“何不食肉糜”的问题来?

——

被告那边来的也是一位律师。

两位律师和法官一起坐到了调解室。

姜海蓝先说:“我们这边起诉的工程款是539000元。”

于若邻点了下头,看向被告律师,“被告对这个金额有没有意见?”

被告律师是一位40岁左右的男律师,他说:“被告对金额没有意见,只是,被告这边从镇政府承包的项目,镇政府那边还没有把工程款付完,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拿不出来。”

他看着于若邻和姜海蓝,露出一副“你懂我懂大家懂”的模样。

姜海蓝:“……”泠水七弦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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