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瓦解、控制南匈奴雇佣军一事,两汉自有浓厚的传统。
处理诸胡首领的经验积攒多了,也就熟悉了诸胡的习性。
干掉或抓住对方的首领,事情一向很好处理。
干掉对方首领的话,对方部众很快会推选原首领的兄弟或子侄,又或者亲信,新的首领会比原首领更加的配合。
至于为原首领复仇,开什么玩笑?
抓捕也是一样的,诸胡内部的组织方式、凝聚力不同,抓住对方首领,更容易控制对方的部众。
反正两汉那么多年,诸胡被汉军将领、使者折腾的经验积累多了后,也会比较顺从。
尤其是南匈奴,经验更是丰富。
所以边郡处理诸胡问题时,很少有杀降部众,又或者骗杀部众的恶例。
其中可能有潜在的规则在,大家都不好意思打破。
打破了这个底线,以后事情会很难处理。
凡是企图打破的,或者已经动手的,都会遭到严惩。
上一个打破这个规则的人,叫做段。
段阵斩诸羌六万余级,皇甫嵩手里最少杀了六十万太平道信众。
黑熊想干的事情太过于疯狂,以至于一向口无遮拦的他,都要管好自己的嘴,避免泄露。
对崔琰或绝大多数士人来说,杀几个胡虏和杀几个奴仆、牛马一样,不值一提。
可杀几千、数万胡虏,那意义就迥然不同。
杀内地数万叛军,各地名士宴饮时提及,也只是寻常事迹。
可若是杀数万胡虏,这些人会念念不忘。
特别是用斩草除根的方式诛灭,会引发各地士人的极大震怖。
还没到铁血大宋,可一些奇怪的例子已经出现。
嘴上诛讨诸胡恨不得喝血吃肉,真到实际处理时,往往都会宽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