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房外,后院中。
请了月梅姐来锄奸的孙三妹也傻眼了。
那家伙分明就是强闯民宅,哦不,是强闯皇家!
强j民女,哦不,是民妇,也不对,是国母!
还是怀着孕的国母!
这样的淫贼还不是杀之而后快?你居然,还要嫁给他?
其实李巧儿的想法非常简单,刚刚自己已经和那人同处一室,虽然是孤男不是寡女,可是又有什么区别?
在这个瓜前李下纳履整冠都会被人坐实罪过的时代,自己和别的男人同处一室,说得清楚吗?
就这,也还只是民间的礼教大防,若是上升到皇家的层次,只会比这严苛百倍。
如若不然,还要太监干什么?
所以即便是杀了屋里那对夫妻,自己也不会有活路。
既然此时杀了那对夫妻,自己也没了活路,那么为何不反其道而行之呢?